陳文俊:謝謝張勇副主任。下面歡迎各位提問,提問之前請通報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聞機構。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記者:從去年開始,中央就出台了一系列舉措,包括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這次全國人大就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又作出了決定,這會對“一國兩制”的實施有什麼樣的影響?下一步中央又會完善哪些制度?謝謝。
張曉明: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從去年5月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香港議題先後五次作出決定或者制定法律,包括5月28日全國人大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1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以及昨天剛剛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作出這麼多的決定和立法,而且都很精准、很管用、很及時。說到這裡,我也借這個機會代表夏寶龍主任和港澳工作的有關部門,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每一位代表表示我們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謝。
香港回歸以來,一個是基本法第23條立法遲遲未立的問題,一個是香港的政制不斷發展的問題,一直是困擾香港社會的兩大制度性問題。前者是加劇了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不設防的狀況,後者是加劇了香港社會的政治亂局。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實施,解決了前一個問題;現在全國人大和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主要是解決後面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我剛才說的關乎到政治穩定和政權安全的問題。這兩大舉措也可以說是珠聯璧合、共同發力,必將為“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實施夯實制度基礎,有利於“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也必將開創香港發展的新局面。
至於你剛才提到的中央下一步還可能採取哪些制度改革,其實在我剛才提到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有關決議裡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對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已經作了總體部署,特別提到要完善與香港基本法實施的相關制度和機制,也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等方方面面的制度建設。可以肯定的是,所有這些制度完善都會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在基本法的框架內來推進,在某些領域,比如教育領域,確實需要注意一些正本清源、撥亂反正的工作,這些都需要特別行政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來共同參與。謝謝。
塔斯社記者:我的問題也是關於這次選舉制度的改善,我想請問怎麼來判斷誰愛國誰不愛國,改革進行之後溫和的反對派還能不能當選立法會議員?您不認為這會讓香港社會的某些政治力量在立法會沒有代表,從而可能會導致進一步的政治危機嗎?謝謝。
張曉明:我很樂意回答你的問題,這也確實是目前香港社會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關於愛國者的標準,鄧小平同志曾經有過經典論述。他當時就說:“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三句話仍然是今天我們判斷一個人愛不愛國的基本準則。當然,小平同志在作這樣的界定的時候,香港還沒有回歸,香港特別行政區還沒有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香港也沒有發生後來出現的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等亂象,還不可能列出太多的“負面清單”。最近夏寶龍同志在出席一個研討會的時候表示,愛國者必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他還明確指出,“港獨”分子、“攬炒派”以及那些挑戰國家根本制度者不能算作愛國者。夏寶龍同志的這些看法與鄧小平同志關於愛國者的定義是完全一致的,同時他是根據香港回歸之後“一國兩制”實踐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做了更具現實針對性的一些闡述。這次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就是要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所以當然不能夠允許不愛國的人特別是反中亂港分子再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治理架構,不能允許反中亂港分子繼續堂而皇之地坐在立法會的議事大廳裡面,一個都嫌多!這一點也是很明確的。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中央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說要在香港的社會政治生活當中搞“清一色”。這裡有兩個政策界限:一是我們講不愛國的人不能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架構或者管治架構,不等於說他們不能在香港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只是說他們不能夠參與管治。二是把不愛國的人特別是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架構之外,不等於說把所有的反對派或者範圍更廣一點的泛民主派全部排斥在管治架構之外,因為反中亂港分子和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是不能簡單劃等號的,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裡面也有愛國者,他們將來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請塔斯社的這位朋友放心,將來香港立法會的民意代表性會更加的廣泛,你在立法會裡面仍然可以聽到不同的聲音,包括批評政府的聲音。所不同的是,你可能再也見不到在立法會做那種宣示的醜惡表演的議員,見不到在立法會裡面肆意“拉布”甚至大打出手的議員,僅此而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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