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軍稱,短視頻侵權主要包括創作者侵權及傳播平台侵權兩種方式。創作者通常有這五種直接侵權方式:“秒盜”,即整個短視頻被完整搬運轉發到平台,這些短視頻包括影視劇片花、花絮、片尾曲以及一些網紅知識產權(IP)短視頻等;“長拆短”,即將熱門影視劇等長視頻裁剪做成數個短視頻,上傳至平台;“畫中畫”,删除原作品片頭片尾,將核心畫面直接裁剪或組裝成新的小視頻傳播;“二次創作”,未經許可對影視經典等長視頻或者短視頻二次創作,形成一個“新”的短視頻;“微加工轉發”,將原短視頻進行了删除片頭片尾,商標(logo)被打上馬賽克,畫面縮放等小改動,上傳至平台傳播。
偽裝自媒體 平台利用算法侵權
在短視頻平台侵權方面,屬於直接侵權的有:平台方直接上傳侵權短視頻內容,目前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平台方委托第三方機構共同完成侵權短視頻,由第三方機構使用其在平台註冊的賬號將侵權短視頻上傳至平台;平台內部人員自己註冊了大量自媒體賬號,平台方偽裝成自媒體,分類上傳,並且通過算法推薦給用戶,濫用“避風港原則”逃避責任。
“某些短視頻平台方推出各種培養計劃,鼓勵、誘導註冊用戶上傳侵權短視頻,平台再通過算法主動推薦給網民;雖僅為用戶提供存儲空間服務,但未履行‘通知-删除’義務;雖僅為用戶提供存儲空間服務,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這些都屬於短視頻平台間接侵權。”王軍說道。
那麼具體在司法實踐中,又該如何認定上述短視頻侵權行為呢?王軍認為,應綜合考量作品使用行為的性質和目的、被利用作品的類型、被使用部分的數量和質量、使用對作品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等因素,如果該使用行為與他人作品的正常使用相衝突,且不合理地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或者不當利用他人作品的商業價值及版權價值的,則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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