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蔣靜提醒消費者:“要注意留存好定金、押金收據,購車、維修等憑證及汽車‘三包’憑證。在購車過程中,對商家有關退還購車定金、保險、押金等口頭承諾要格外留心,必要時可進行錄音。”
蔣靜認為,合法有序的維權不僅需要消費者有所作為,更需要相關部門協同努力。首先,立法機關應進一步完善產品質量法、汽車“三包”等規定,強化對消費者的保護;其次,監管部門應規範汽車銷售和附隨服務,加大監督抽查範圍和力度,及時查處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突出行為,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再次,經營者作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第一責任人,應正視消費者的合理訴求,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妥善解決消費糾紛。
“交付產品6個月內發現瑕疵的,經營者還負有舉證責任。拖延推諉不僅要受到法律嚴懲,更會失去消費者的信任。”蔣靜說,“此外,汽車行業組織也應強化行業自律和內部約束,重視和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及時完善相關規則,加強服務監督、數據監控、風險管理,消除對消費者權利的不當限制,推動建立行業信用約束機制,將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經營者列入‘黑名單’,實現有效的行業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