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網絡時代的兩岸新聞傳播與交流
創辦中國評論通訊社的想法是在2000年的時候誕生的,我將其定位為網絡通訊社,屬於網絡媒體。網絡媒體又稱互聯網媒體,其定義就是藉助國際互聯網這個信息傳播平台,以電腦、電視機以及移動電話等為終端,以文字、聲音、圖像等形式來傳播新聞信息的一種數字化、多媒體的傳播媒介。互聯網媒體相對於早已誕生的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而言,又是“第四媒體”。從嚴格意義上說,互聯網媒體是指國際互聯網被人們所利用的進行新聞信息傳播的那部分傳播工具性能。
但是,直至2005年中評社正式誕生的時候,網絡媒體在兩岸還沒有形成大氣候,也沒有多少人相信我們的以網絡媒體溝通兩岸的夢想真的能夠實現,所以需要不斷研究與實踐。對於網絡媒體在兩岸關係中可以發揮新聞交流的作用,我在當時信心已經非常足,因為我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論述,現回顧如下:
我們首先要確定,兩岸一同進入了網絡時代,進入了網絡媒體迅速掌握社會話語權的時代。我當時認為,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來進行判斷:
1、兩岸的網絡媒體受眾人數已經成為新聞資訊受眾的多數。也就是說,網絡受眾與平面媒體受眾、電子媒體受眾的人數旗鼓相當,甚至網絡媒體受眾人數呈現不斷增長的態勢。事實上,這三大類媒體的受眾互有交集,網絡當時看來不會完全取代報紙與電子媒體,但是,網絡媒體受眾對報紙的排斥化及疏離化態勢十分明顯。
按照美國傳播學者的定義,一種媒體使用的人數達到全國人口的五分之一,才能被稱為大眾傳媒。在美國,達成5000萬人使用的界限標準的大眾傳媒,廣播用了38年,電視用了13年,有線電視用了10年,而互聯網祗用了5年。到1998年底,美國的網絡用戶已達6200萬。互聯網作為繼報刊、廣播、電視之後的第四大傳播媒體的概念那時就被提出來。因此,2005年網絡媒體的使用人數在大陸即將超過全部人口的四分之一,在台灣超過全部人口的二分之一的時候,中評社曾經響亮喊出:網絡媒體在兩岸就是大眾傳媒!
2、網絡媒體的內核、形態、功能、傳播力等各個方面當時都初步成熟,並且得到了公認。從早期的網絡是什麼?到幾年前的網絡做什麼?到現在的網絡媒體不是媒體是什麼?不做媒體做什麼?這一系列問題的提出,都充分表明,人類新聞傳播歷史,在2005年的時候無可非議地進入了網絡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