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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雙碳”目標
關注民生保障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本次《目錄》修訂包括優化調整政策措施和健全完善執行機制。相較於《目錄》(2018年版),本次修訂優化調整政策措施共55處,涉及五大方面。
一是瞄准“雙碳”目標,強化生態環保和安全管理。助力北京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引導新增產業和功能發展更加綠色低碳、生態環保。全市層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發電、燃氣熱電聯產調整為禁止新增火力發電、熱電聯產(保障城市應急備用、調峰和基本運行除外)。同時,加強安全管理,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層面禁止新設立或遷入冷藏車、集裝箱、大型貨物運輸業戶(車輛)等。
二是關注民生保障,對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予以支持。適應傳統商圈改造、新業態發展和便民服務需求,對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餐飲業措施進行調整,取消原限制新增低於60平方米餐飲企業的規定,不再簡單按照面積大小實行禁限管理;明確規劃用途為“餐飲服務”,或規劃用途為“商業”並符合餐飲用房相關規定的地下空間可以從事餐飲業。同時,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的零售、快遞服務、垃圾處理等行業管理措施進行了修訂。此外,結合疫情防控等應急保障需要,進一步明確《目錄》不適用於“應急保障項目”。
三是加強產業引導,助力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目錄》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繼續嚴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和北京率先實現“雙碳”目標的一般性製造業。同時,銜接落實支持高精尖產業發展系列規劃政策,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推進先進製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如製造業相關措施中,在原涉及國家和本市鼓勵發展的新材料產品製造,為航空航天、國家重大專項和工程等配套製造予以除外基礎上,增加對氫能、智能網聯和新能源汽車配套製造等細分支持。對數據中心的管理,不再單純依據PUE值,而是綜合考量業務功能、能耗、水耗等因素,引導數據中心分區分類梯度布局、統籌發展。
四是落實核心區控規等要求,進一步突出分區域差異化管理。根據新版城市總體規劃提出的城市空間結構,以及核心區控規、城市副中心控規和分區規劃等相關要求,本次修訂,進一步強化分區域差異化管理。在原“1+4”管理措施基礎上(“1”指適用於全市範圍的基礎措施,“4”分別適用於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區、生態涵養區),提出“1+5”管理措施(“1”指適用於全市範圍的基礎措施,“5”分別適用於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區、生態涵養區),進一步體現分區域梯度發展和承接。將核心區單列,在沿用《目錄》(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礎上,強化對電力生產、道路運輸等行業的管理措施,增加對住宿業、歌舞廳等行業的管理措施,促進核心區提升環境品質,建設政務環境優良、人居環境一流的首善之區。
五是健全完善《目錄》執行機制。本次修訂,進一步區分明確了對新增市場主體和新增投資項目的差異化管理。優化營商環境,利企便民,對於新增市場主體,登記註冊部門按照告知承諾制辦理登記,做好企業證照辦理服務;對於新增投資項目,相關部門需依據《目錄》進行審核,禁止落地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項目。同時,細化完善了《目錄》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明晰職責,落細落實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總結交流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成員單位依職責負責相關條目的解釋、提出修訂建議,根據需要制定實施細則和相關配套措施等,促進市場主體準確理解和有效執行《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