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修訂將核心區單列出於何種考慮?
首都功能核心區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載區,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地區,是展示國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區。新版城市總體規劃提出構建“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其中“一核”即首都功能核心區。2020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批覆核心區控規。
為貫徹落實新版城市總體規劃及核心區控規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分區域差異化管理,此次修訂,將核心區單列,在沿用《目錄》(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礎上,強化對電力生產、道路運輸等行業的管理措施,增加對住宿業、房地產中介、旅行社、歌舞廳等行業的管理措施,優化調整對餐飲、零售、快遞服務等行業的管理措施。這是嚴格落實核心區功能定位,促進核心區提升環境品質,建設政務環境優良、人居環境一流的首善之區的有力舉措。
比如,除了前述有關核心區餐飲、快遞服務行業管理措施調整以外,在住宿業管理方面,《目錄》提出只允許核心區新增精品酒店、主題酒店或三星級及以上標準的酒店。此項管理措施與核心區存量住宿業治理相結合,有利於促進核心區提升住宿業服務品質,增強旅客體驗感和滿意度。
《目錄》修訂對製造業管理措施有何調整?
《目錄》旨在從源頭上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本次修訂,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繼續嚴格禁限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北京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一般性製造業。同時,銜接落實支持高精尖產業發展系列規劃政策,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推進先進製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深度融合,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產業予以細分支持,助力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如核心區、城四區、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以及生態涵養區市級以上園區內化學原料和製品製造、黑色金屬或有色金屬冶煉壓延加工管理措施中,在原涉及國家和本市鼓勵發展的新材料產品製造,為航空航天、國家重大專項和工程等配套製造予以除外基礎上,增加對氫能、智能網聯和新能源汽車配套製造等細分支持。
《目錄》修訂是否涉及本市現有存量產業?
《目錄》是針對增量的管理措施,從源頭上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明確了新增產業和功能底線,不涉及現有產業存量。《目錄》與疏解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性製造和污染企業等存量調整措施緊密結合,控增量、疏存量,疏控並舉,形成“組合拳”,共同助力北京轉型發展,不斷優化提升首都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