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規、完善機制關鍵在於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貫徹實施。要以憲法、黨章為根本遵循,本著幹事有效、於法周延的原則,健全已有的法規制度,制定新的法規制度,加快形成覆蓋黨領導和執政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和規範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等權力的制度體系,努力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體系。
健全法規、完善機制需重視制度治理和監督約束。要把監督貫穿於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把完善權力運行和監督制約機製作為實施規劃的基礎性建設,構建全覆蓋的責任制度和監督制度。防止腐敗擴散蔓延,既要靠依規依紀依法懲處,又要靠制度治理和監督約束。一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明確權力邊界和運行規則,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另一方面,完善監督約束機制,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協調銜接,推動黨內監督同其他監督貫通融合,使黨員幹部適應新時代全面從嚴要求,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習慣規範、公正、乾淨地用好權力。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機關把查辦違紀違法案件與堵塞制度漏洞、強化監督監管結合起來,把巡視巡察與推動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結合起來,堅持問題導向,做實以案促改,有針對性開展專項治理等,取得了明顯成效。
3.增強不想腐的自覺,就要堅持懲教並舉、德法結合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反腐敗鬥爭的實踐證明,腐敗現象之所以屢禁不絕,有多方面的因素,但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幹部自身的思想、黨性、人格。與腐敗較量,就是與理想信念動搖較量,就是與政治上變質、經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生活上腐化較量。因此,要堅持懲教並舉、德治與法治相結合,切實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