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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織防範網絡,淘汰虛擬貨幣“挖礦”
http://www.CRNTT.com   2022-01-21 11:25:16


 

  為提高算力,成千上萬台“挖礦”的“礦機”集聚一起,形成超大規模的“礦池”,大量依賴火力發電的“礦池”造成巨大的碳排放以及空氣污染。2021年4月,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的學者發表了《中國比特幣區塊鏈運行的碳排放量與可持續性的政策評估》。該論文指出,我國的“礦工”曾占比特幣網絡算力的75%以上。若沒有政策干預,我國比特幣區塊鏈的年能耗預計將在2024年達到峰值296.59太瓦時(1太瓦時等於1萬億瓦時),將會產生1.305億噸碳排放。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說,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國民經濟發展穩定器。禁止虛擬貨幣“挖礦”,將電力投向實體經濟,是出於工業生產產值的考慮,也是出於保證供應鏈、產業鏈正常運轉,防止缺電導致就業形勢下滑的考慮。“從這個角度看,禁止虛擬貨幣‘挖礦’保證工業用電,是正確且必要的。”盤和林說。

  做好全鏈條治理工作,嚴防“死灰複燃”

  虛擬貨幣以及“挖礦”活動影響我國金融和電力保供的安全,監管部門也連續出台政策進行打擊和限制。到2021年底,我國虛擬貨幣“挖礦”的大型礦場已基本清零。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持續做好虛擬貨幣“挖礦”全鏈條治理工作,建立長效機制,嚴防“死灰複燃”。

  《通知》為加大力度徹底清理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活動提出了綱領和完善的處理辦法。其中包括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實行差別電價,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30元,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加價標準;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一切財稅支持,或提供金融服務,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規定限期淘汰等。

  隨後,海南省發改委決定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實行差別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80元,同時不允許虛擬幣“挖礦”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從體制機制建設來看,對“挖礦”活動的防範體系也越來越立體。根據《通知》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清查工商登記、電力部門監測異常用電、電信部門核查“挖礦”網絡流量、銀行部門監測異常資金流動情況、網信部門推動交易所等衍生機構整改退市等,通過建章立制,多部門協調配合,合力打擊虛擬數字貨幣“挖礦”和交易,解決以往的假數據中心、假出海、假交易等問題,擠壓虛擬貨幣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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