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寬多元化投融資渠道
《意見》進一步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支持商業銀行發行用於住房租賃的金融債券,拓寬住房租賃企業債券融資渠道,創新住房租賃擔保債券(CoverBond),穩步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有序投資住房租賃領域。
其中,《意見》顯示,創新住房租賃擔保債券(CoveredBond)。住房租賃企業持有運營的租賃住房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可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進,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住房租賃擔保債券納入債券管理框架。
趙然指出,《意見》提出的住房租賃擔保債券(CoveredBond),用於住房租賃行業亦屬首次。擔保債券對於投資人具有優先權屬性,同時對於入池的租賃住房資產在資質、品質、運營的規範性和穩定性方面有著嚴格的要求,既保護了投資者,也對行業的高品質發展起到了激勵與約束並重的作用。
同時,《意見》提出,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在把控風險前提下,募集資金用於住房租賃企業持有並經營長期租賃住房。支持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份額交易流通,促進長期穩定經營,防範短期炒作。優先支持雄安新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等國家政策重點支持區域以及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為利用各類建設用地(含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空閑土地等)依法依規建設和持有運營長期租賃住房的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同時,支持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等各類市場主體規範投資住房租賃相關金融產品。鼓勵住房租賃企業、專業資產管理機構通過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長期持有、運營租賃住房。支持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投資住房租賃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