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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出來的“日琉同祖論”
http://www.CRNTT.com   2023-12-28 00:12:07


 
  三、日本為“伹其國”而讓《中山世鑒》流傳下來

  對於“世鑒”中記載的舜天王為源為朝之子之說法,無從考證,又極具神話色彩,因此有些沖繩學者對其真實性提出質疑。認為《保元物語》中並沒有源為朝渡琉的記載,源為朝也沒有漂至琉球的經歷,因此舜天王為源為朝之子係後世附會。甚至有學者認為舜天王本人就是一個杜撰的人物,琉球第一個國王不是舜天,而是英祖。中根淑在《琉球立國始末》中,對日本為琉球人祖先的說法提出異議:

  上古天孫氏傳世二十五紀,為權臣利勇所滅。先是,源為朝航海至此地,娶大里按司之妹,生一子,稱尊敦。至是,尊敦舉義兵討利勇,誅之;即位,是云舜天王(案日本人葉寶時長《保元物語》云:“源為朝流於伊豆大島,侵至鬼島,掠一人而還”;本無琉球之說。《續宏簡錄》引琉球人所著《世贊圖》云:“舜天為朝公之男子”;未言是源姓。惟徐澄齋《中山傳信錄》,有“舜天,日本人皇後裔”之文。源光口(八方)據以作《日本史》,因指鬼島為琉球;然實無他書可證。琉球書有曰《中山世譜》者,成於《傳信錄》之後,遂亦沿澄齋之訛。蓋澄齋采綴傳聞,出於好奇之過,而兩國史書皆引為典要;故知中朝人載筆,不可不加慎也)。……初,天孫氏之時,國人屢來朝我國,後漸絕(案天孫氏朝日本云云,琉、日古書皆其事;想是因《續日本紀》有“大寶、和銅間,南島諸夷多內附”之文,遂附會而為此說。然日本大寶、和銅當唐中宗、睿宗時,其時日本僧空海在唐;文曰:“北氣夕發,失膽留求之虎性”。又日本國中皆稱琉球為啖人之國,其未通往來可知。《續日本紀》備載南島諸夷,但有奄美、夜久、度感、信覺、球美等名目,並無琉球也。《日本史》云:“至長寬、承安際,其不屬者鬼界以南”。鬼界在琉球島之北,相隔十餘島;此亦琉、日未通之一證。長寬、承安,當宋孝宗時);尚巴志之時,嘗獻方物於將軍義持。嘉吉中,將軍義教命以其國為薩摩守護島津氏之附庸;自是,國王通使聘於島津氏無虛歲。及豐臣秀吉征朝鮮,令尚寧供軍糧;尚寧輸其半,又借金於島津氏以償其不足而不還。及德川家康定天下,島津家久奉其意招之,不來;乃遣樺山久高將而伐之,先取大島、德之島;進兵至運天港,海陸並進,諸城皆潰,尚寧降;久高虜之至,家久乃引尚寧謁德川氏;德川氏禮尚寧歸國,永隸島津氏。⑫

  另外,日本學者重野安繹在《沖繩志後序》中否定了琉球人祖為日本的說法:

  琉球鄰近日本,然自古不相往來。唐時,日本僧圓珍航海,遭颶風飄至琉球;舟人大號曰:“我等將為琉球所噬,若何”!又,日本嘗呼琉球為“啖人之國”:此皆見於源氏“大日本史”。其後至尚巴志王時,始裴日本通聘問;尚寧王時,始服屬於日本:蓋在明中葉以後矣。近時日人好事者穿鑿傅會,以為南島朝貢,古初簡策已有之;又謂舜天王是其皇族源為朝之子,甚至疑開國祖天孫氏亦為其裔,多方牽合,思掩其滅琉之罪。不知南島指薩南諸島而言,非即琉球;服天遊重刊“中山傳信錄序”已自辨之。源為朝流於鬼島,因琉球有鬼界島而相溷;源氏史雖載以事,而等諸存疑:以其無確證故也。若天孫氏之稱本於“中山世鑒”,固已言“姓氏不可考”矣。何由知是日本皇裔?尤為鑿空無稽!凡此諸說,皆不見於日本古書;即問之琉人,亦茫無知者:其不足取信于天下萬國也,明矣。夫寬文中作“日本通鑒”,不嘗自稱為吳太伯後乎!而“善鄰國寶記”及“通鑒提要”等書皆云“垂仁天皇時,遣使大夫聘漢,漢帝賜以印綬”;然則我以一旅之師滅日本而縣之,告於萬國曰:“日本,為我中華吳太伯之裔;且自漢以來,聘貢於我。今改建郡縣,諸國不勞過問”。試問日本臣庶之心服乎、否乎?今之琉球,何以異是!至於文為、制度,琉、日間有相同,乃皆是沿襲中華古制;此尤不足置辨者矣。予譯“琉球小志”既成,附錄彼中人士論著,而析其誕妄如右。⑬

  根據筆者查閱到的日本檔案,源為朝為舜天王之父的記載之所以能夠流傳下來,也是日本史家的有意所為。根據日本天保(1830-1844)年間史官源直溫的記載,《中山傳信錄》《琉球國志略》都提出“朝公未足”,即源為朝並沒有到達琉球。“直溫曾聞琉球國舜天王之父朝公者我為朝也,然而中山傳信錄琉球國志略共曰朝公未足,決其果為朝也否,伹其國可撰中山世譜載為朝公云。”⑭這份資料顯示,作為史官的源直溫也是“聽說”源為朝為舜天王之父,更知道中國的史籍中否認了這個傳說,也認為其父並不是源為朝,但“伹其國”,可將源為朝記載為舜天王之父。

  以上資料證明,《中山世鑒》中將源為朝記載為舜天王之父,根本沒有歷史根據,更不是歷史史實。這個“傳說”或“神話”,在薩摩入侵琉球之後,因為擺脫對中國的依賴而被向象賢用“番字”記出,後因“伹其國”的目的,而被流傳下來。

  根據日本檔案記載:“尚質王命按司向象賢用番字所著,尚貞王時期又命總宗正尚弘德等改為漢字重修中山世鑒曰中山世譜。雍正三年命紫金大夫加受法司品銜現任國師臣蔡溫參考諸書正誤補缺焉。其書首載琉球輿地名號會紀並輿圖及歷代國山世統總圖等,卷一歷代總紀歷代總論、卷二中山萬世總論兼此系譜等。”⑮

  上述檔案也證明,《中山世鑒》在成書之時並不是漢字的,在尚貞王時期被修改為漢字版,1725年時蔡溫又重修此書。也就是說,現在流傳的、能夠讀到的《中山世鑒》,並不是向象賢最初用“番字”寫出的原版。

  綜上所述,《中山世鑒》雖被後世稱為琉球三大國史之一,但就其原始版本,衹是向象賢個人的著作,並不是琉球官方史論。“世鑒”中所記載的源為朝為舜天王之父,是捏造出來的“傳說”,根本沒有歷史根據。向象賢之所以捏造杜撰的出來這些,其真實的意圖是要改變琉球人對中國的依存,在史觀上達成琉球與日本的“同文同種”。這種捏造出來的“日琉同祖論”,本是討好主子的“神話”,卻因“伹其國”的目的,而被日本廣泛流傳下來。

  註釋:

  ①《中山世譜》卷一歷代總記。

  ②《中山世譜》卷一歷代總記。

  ③《中山世譜》卷三。

  ④伊波普猷:《琉球史料從書》第五,第8頁、第16頁。

  ⑤伊波普猷:《琉球人の解放》,《伊波普猷全集》第一巻,平凡社1980年印刷,第491页。

  ⑥琉球的三大國史為《中山世鑒》《中山世譜》《球陽》。

  ⑦法章十五條:一、沒有薩摩之命,不得購買中國物品。二、不堪使用之人,雖故舊不可與之祿。三、婢妾不可與之祿。四、不可私約主從。五、不可多設寺院。六、商人除帶薩州印契外,不可許開市。七、不可掠賣琉球人送到內地。八、年稅及其他公物,必須遵薩摩守官史所定,據法收納。九、由薩摩指定三司官的任用人行選。十、禁止強買強賣。十一、禁爭鬥。十二、發現有於農商定稅之外非理徵斂者,可至薩摩府告發。十三、不可由琉球發商船於他國。十四、斗升用京量不可用其他物。十五、禁止為博弈匪僻之事。有違反以上之人,可盡處嚴科,為此宣令。慶長十六年九月十九日。

  ⑧鄭迵是福建長樂移民鄭肇祚的後裔。1540年出生於琉球國久米村的鄭氏湖城殿內家族裡,其父鄭祿任通事一職。16歲作為官生前往明朝,入學國子監達六年之久,歸國後任職於琉球國朝廷,負責管理向明朝朝貢的事務,領浦添間切謝名村地頭。1579年隨馬良弼赴明朝朝貢。親明派官生出身的鄭迵,在思想上與精通日本文化的三司官翁寄松(城間親方盛久)互相對立。1605年,翁寄松因為鄭迵的讒言被貶為地頭職。翌年,57歲的鄭迵被任命為新的三司官,成為琉球歷史上第一位擁有中國血統的三司官。1591年,薩摩藩島津義弘致書尚寧王,指出豐臣秀吉欲出兵朝鮮,命令琉球在明年二月前,將7500人十個月的糧食運至薩摩藩的坊津,然後設法運往朝鮮。鄭迵認為這是十分無理的要求,主張強硬地拒絕這一要求;並且遣使向明朝報告,稱日本欲從朝鮮入侵中國。1598年,琉球的進貢船遇風漂至日本仙台,德川家康遣返了船隻,要求琉球遣使向日本謝恩,又遭鄭迵拒絕並厲聲斥責。1609年,薩摩藩遣樺山久高入侵琉球。薩軍進犯那霸港時,鄭迵與毛繼祖(豐見城親方盛續)奉命防禦,分別據守那霸港附近的三重城和屋良座森城奮力抵抗,但最終那霸港被攻陷,鄭迵被俘。首里城被攻破後,鄭迵同尚寧王等貴族被虜至鹿兒島。此後鄭迵被囚禁。島津忠恒遣人勸降鄭迵,但他拒不投降。1611年,島津忠恒企圖強迫尚寧王等人簽署《掟十五條》(掟十五ヶ條),臣服於江戶幕府并接受薩摩藩的支配,遭鄭迵的嚴詞拒絕和厲聲斥罵。憤怒的島津忠恒下令殺死鄭迵。

  ⑨《重刻中山傳信錄三》,中山世系圖。

  ⑩沖繩學是一門專門研究與沖繩(琉球)相關的學問。其研究範圍廣泛,涉及歷史學、語言學、人種學、人類學、考古學、宗教學、神話學、文化人類學(民族學)、民俗學、文學,後來發展到也研究沖繩政治、經濟、法律、自然環境等學問。冲绳民俗学家伊波普猷研究古代琉歌大集《おもろさうし》,并於1911年出版了一部名为《古琉球》的著作。這被後世認為是沖繩學研究的開始,因此伊波普猷被稱為“沖繩學之父”。“沖繩學”的代表人物有:伊波普猷(沖繩學之父) ;東恩納寬惇(沖繩學先驅者,“大交易時代”的構想者);真境名安興(沖繩學先驅);宮城文(《八重山生活志》的作者);佐喜真興英(法學史、法思想史);新垣美登子(沖繩縣女性作家之代表人物);金城朝永(語言學者); 金城芳子(記者、沖繩女性史);宮良當壯(語言學者);山之口貘(沖繩縣代表詩人); 仲宗根政善(琉球方言學之父);比嘉春潮(歷史學者);仲原善忠(沖繩研究者);服部四郎 (語言學者);外間守善(沖繩學研究所所長);中本正智(語言學者);名嘉真三成(語言學者);高良倉吉(琉球大學教授,沖繩縣立博物館主查)。

  ⑪(日)伊波普猷:《琉球古今談》,刀江書房,1925年,第281頁。

  ⑫《琉球立國始末(譯日本人中根淑稿)》《清代琉球紀錄續輯》(台灣文獻叢刊 第二九九種),第207—209頁。

  ⑬《清代琉球紀錄續輯》(台灣文獻叢刊 第二九九種),第214頁。

  ⑭(日)《2.中山略品位官職》,JCAHR:B03041128300。

  ⑮(日)《2.中山略品位官職》,JCAHR:B03041128300。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3年10月號,總第3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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