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過年我買了一款原味山楂片,瓶身上在明顯位置寫著‘零添加’,下面還有很小的一行字寫著‘香精、甜味劑’,結果配料表中卻標明含有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這兩種防腐劑。”林女士說。
還有“蒙住”食品標識信息的情況存在。
今年2月,廣東佛山的萊女士網購了一款進口巧克力,結果食品標簽的過敏提示裡有3個字被黑色記號筆塗抹掉,發到網上詢問才知道是“含酒精”。
國家對於食品安全始終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法對標簽應當標明的事項進行了明確,《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也規定,食品標識應當清晰醒目,標識的背景和底色應當採用對比色,使消費者易於辨認、識讀。
為何現實中還存在不少食品標簽不規範的情況?
在北京觀韜中茂(青島)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傑看來,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個別企業對於法律規定的交替不是很瞭解,也存在內部溝通不當,相關部門之間對接存在信息差,導致標簽存在瑕疵。同時,也不排除有的企業為了賺取不當利益,故意將標簽製作成問題標簽。
“由於很多標簽存在瑕疵的部分,實際上不一定會對商品產生真正的影響,因此消費者和監管部門對於標簽、說明書的包容性較大。”李傑說。
北京瀛和(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瓊賓認為,標簽如果是對關鍵信息的缺少,例如生產日期、產品中的原料品類等信息,可能會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若此時未標注的原料會使消費者產生過敏等不良反應,還可能會侵犯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權。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消費者可以保存證據與商家溝通協商賠償的相關事項,或者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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