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澳葡當局擺爛、不作為,居致治安突然失控(崩牙駒,黑社會滋事)
1998-1999年,這兩年,澳門回歸進入倒計時。澳門開始洋溢著歡樂的氣氛,但是突然間有一段時間澳門社會穩定有所失控,主要是“黑社會”之間火並,他們在澳門燒車、殺人,澳葡司警遲遲不破案、破不了案,澳葡當局擺爛心態極為嚴重,任由社會治案惡化。當時我們突發新聞記者(其中一位女記者跑突發線),經常動不動出去去現場拍照、採訪。我個人曾與澳門司警的一位警官聊天,聽他講,澳葡政府不作為,只要修訂有組織犯罪條例,以打擊有組織犯罪的方式雷厲風行,一定能將社會治安穩定下來,還澳門一個晴朗、安全的環境。事實也是如此,澳門回歸之後,澳門特區政府聯手香港特區政府及廣東省警方,第一時間處置了黑社會滋事問題,之後的三十年,澳門未發生重大的群體性社會治安問題。
3、澳門財政儲備面臨被掏空的危險
作為依賴娛樂博彩業生存的城市,澳門回歸前,澳門財政收入相當豐厚,也有幾百億澳門元的財政盈餘(博彩收入與批地收入為主)。過去一個半世紀都不作為的澳葡政府突然“開竅”,開始修建澳門綜藝館、和平紀念塔以及翻修澳門主幹道的地面,大家現在去澳門可以看到的黑白石子,是澳葡政府的回歸最後幾年突擊的“建設工程”,不僅將數百年的石仔全部挖掉,換上價格數倍的葡國石仔,一下子花掉了十幾億元。當時有在相關機關的中國籍文員憂心衝衝,擔心澳葡政府以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將澳門財政積餘花光還留下一堆債務給即將成立的特別行政區政府。當然中央與澳門候任特首行政班子早就意識到這一點,後來啟動了相關的監管程序,防止澳葡政府撤退前大撈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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