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7日電/2013年,異地高考政策“破冰”出世。今年,共有28個省份啟動實施,比上年增加16個;5.6萬名學生將在居住地參考,同比增長約11倍。兩組數字的顯著變化,被有些人視為異地高考政策“遇冷後的回暖”。
然而,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作為衡量教育公平實現程度的一道“門檻”,“異地高考”在各地的實施條件和限定規則依然不盡相同、門檻仍然有高有低。
有鬆有緊:各地政策“形態各異”
沈陽五中學生龔筆文從初中開始就從浙江轉到遼寧就讀,今年順利申請在遼寧參考。“我和其他同學都一樣,學校給予證明就能報考,然後由學校統一報名。”
“遼寧基本只有高中3年學籍這一項限定條件,雖然還要求考生家長有‘固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但因為難以查驗,基本上是採取加強公示監督的做法。”遼寧省招考辦普招處處長鄧玉波介紹。
然而,在上海的進城務工人員家庭對“異地高考”的感受卻沒這麼輕鬆。安徽籍來滬務工人員王先生說:“這個政策(異地高考)要達到各種條件很不容易。”
上海規定:來滬人員須持《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父母連續持居住證3年及以上,且子女在滬高中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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