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火歲月,一場場戰鬥考驗著每一名指揮員。能不能打仗,能不能打贏,立竿見影,用誰不用誰,一目了然。
今天沒打仗,我們靠什麼選出勝戰之人?
有人說:“和平時期確實不好辦,等打起仗來,問題自然就解決了。”有人追問:“假如10年20年不打仗,我們10年20年就選不出能打仗的幹部了?難道和平真的是我們選將的‘魔咒’嗎?”
一路調研,說起選人用人,軍營上下有太多的話要說。種種議論、種種跡象表明,這道“魔咒”已經靜悄悄地罩住了一些選人用人者的眼。
有的“近視”——只看到眼前私利,看不到強軍大業。有感情的先用,有關係的先用,有利益往來的先用,對脾氣路子的先用,只想著對某個幹部的前途有個交代,把選用幹部當成“分糖塊”“發福利”。
有的“色盲”——看得見用人的“權”,看不見用人的“責”。看不到“緊箍咒”,自然就敢許願。看不到選錯人用錯人的危害,感受不到選錯人用錯人的風險,自然就亂封官。把提誰用誰說了算,當作有職有權的體現,誰聽話就用誰,想用誰就用誰。
有的“散光”——標準要麼虛化、要麼泛化、要麼教條化。一些條條框框看上去是硬的,其實是虛的,一年一個樣,一人一個樣,不用你時有一千條理由,用你時就一條理由。標準一旦泛化,就可以開小差,唯年齡、唯學歷、唯票數……標準成了光明正大的擋箭牌,成了潛規則的“洗白劑”,想用的劃進來,不想用的劃出去。
“魔咒”罩在眼上,根在心里。承平日久,少了戰場上“提頭來見”的生死考驗,一些領導幹部心存僥幸:“反正不打仗,用誰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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