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嚴密組織轉隸交接。認真搞好人員、物資、經費等交接工作,確保新舊體制轉換期間人員不失控,資產不流失,各項工作無縫銜接。嚴格軍用土地、營房管理,抓好營區營房設施調整交接,做好在建工程善後工作。全面核實經費物資底數。跟進組織供應保障,及時解決供應中遇到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不斷供、不漏供。扎實做好武器裝備清點移交,周密組織裝備調配保障,嚴格落實裝備管理各項規定。
(五)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越是改革的關鍵時刻,越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人事紀律、財經紀律、群衆紀律、保密紀律。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反對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的自由主義。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堅持按原則按政策按規矩按程序辦事。妥善處理軍地現實矛盾和歷史遺留問題。紀檢、巡視、審計部門要加強執紀監督,嚴肅查處調整改革期間各類違規違紀問題。
(六)統籌抓好部隊戰備訓練管理。密切關注改革期間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完善應對重大突發情況預案,嚴格落實戰備工作制度規定,保持各級戰備值班體系高效運行,確保一旦有事能够及時有效應對。周密籌劃組織年度軍事訓練任務。加強部隊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及時發現和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發生重大事故和案件,保持部隊安全穩定和集中統一。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