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補票後又找到原票時,在乘車站可辦理退票手續;在列車上,應主動向列車長聲明,獲得相關憑證,然後在出站前辦理退票,但要收退票費。而旅客在到站出站後再提出的,不予退票。
4、上車後丟身份證,必須重買票。
網絡訂票,直接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檢票乘車的,列車上因身份證丟失、無法確認車票信息的,也應先行補票。旅客補票後,又找到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列車確認後開具客運記錄交旅客,旅客持客運記錄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下車站退票窗口退還後補車票,不收退票費。還需要提醒的是,上下車的憑證僅限於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紙質車票,可以直接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但如果取了紙質車票,就不可以再直接用身份證刷卡進出。短信也不能作為上下車的憑證。
5、車票損壞無信息,不可退改簽。
如票面信息無法讀取,雖可根據乘客身份電腦查詢信息,但不能確定乘客所持車票是否為原票,因此不能退、改、簽。
網友點贊
律師認為是消費維權的進步
昨天,這條消息在網上也引來了很多網友的評論,不少網友認為“既然是實名,車票的信息就可以查出來,一刀切要求重買太不應該。”、“丟車票有責任,但是丟了就得重買,只考慮鐵路自己的風險,這個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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