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記者:《白皮書》指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您如何看待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中還包括了融合發展?這對解決統一後的人心回歸問題有什麼樣的重要意義?
王英津:融合發展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大陸對兩岸和平統一道路的新探索。2017年1月,中央提出兩岸融合發展政策以來,先後頒布惠台措施31條、26條、11條、農林22條。在發展兩岸關係時,我們通過兩岸融合發展,實現聚同化異,形成共同利益,從而為一個中國認同奠定廣泛而堅實的基礎。同時,通過推動兩岸融合發展,拉近兩岸的距離,增進兩岸共同利益連結,為未來和平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即便未來出現武統的情形,武統之後也需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以彌補武統所帶來的負面效應。融合發展是一項“潤物細無聲”的民心工程,不論是統一前、統一中抑或統一後,均要推行融合發展政策。統一前推行融合發展政策,可以為兩岸和平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統一後推行融合發展政策,有助於凝聚台灣民心,實現“心靈契合”,進而鞏固國家統一大業的社會基礎,從根本上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
需要說明的是,融合發展固然可以為兩岸和平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但未必能保證兩岸必然走向和平統一。若想真正實現和平統一,恐怕還要有其他配套設計。另外,大陸在推行融合發展政策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倘若對這些新問題不及時加以解決,就會影響融合發展政策的實施效果,最終會影響國家和平統一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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