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林艶)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今日下午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柳斌傑、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蒲長城、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張曉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巡視員傅文傑就“人大監督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澳門澳亞衛視記者:以下問題是提給傅文傑先生的。我們注意到當發生了一些重大的事故,以天津的爆炸為例,都是等事件發生以後才去反思說執法不嚴等等,請問人大如何在事件還沒發生之前先做好監督的工作,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謝謝。
傅文傑:發生像天津這樣的公共事故是非常痛心的,教訓也是非常慘痛的。說到監督,事前也好,事後也好都是非常必要的,事後監督,亡羊補牢未為晚也,事前對那些安全隱患的監督是常規化的監督,也是非常必要的,不管事前也好,事後也好,發生這樣的事故,都曝露出我們的監管工作和執法水平還存在問題和不足。您剛才講到的事後的監督和事前的監督,這裡有一個概念要理清楚。一個是具體的監管,一個是人大的監督。監管屬於政府部門的職責,監督是人大的法定職權,這兩個要分開,這是我們的制度。依法治國、依法辦事,這是我們要堅持的。我想就人大監督來回答一下您的問題。
首先,公共安全,還有幾位主任委員講到的食品安全、扶貧等,凡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社會反映和關注的重大問題,都是人大監督的重點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開展20多項的監督工作,選題都是社會關注、人民群眾關注的重大問題,選題必須切合實際,必須是非常迫切的問題。您剛才講到的公共安全的問題,這兩年,全國人大多次開展了執法檢查和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剛才也講到,今年還要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執法檢查。公共安全牽扯的面特別廣,礦山、電梯、工廠企業生產,甚至學校的校園安全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安全的面特別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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