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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記者會7日舉行 |
中評社:4月3日至今,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經兩次會議仍無法選出主席,建制派及反對派的爭拗情況可謂非常不理想。對此您怎麼看?立法會應如何就此進行理性討論?
顧敏康:委員會經兩次未能選出主席,說明反對派失去理性。
香港是個多元社會,本人希望聽到關於修訂《逃犯條例》的不同聲音,但是,本人不希望看到過激行動,尤其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的過激行為己經背離其身份,浪費納稅人的錢,理應譴責。建制派議員也需更加團結,據理力爭,不應出現左右搖擺的情況。
中評社:香港社會普遍對法治高度自豪,對於明顯存在的法律漏洞,香港反對派卻高調反對,到底是什麼原因?
顧敏康:首先,是“恐共”、“仇共”和“逢中必反”的意識形態在作怪。其次,是幫助美國等西方國家打“香港牌”,為其增加討價還價的籌碼。第三,是為日趨走下坡的反對派造勢,通過恐嚇,例如“送中”、比23條還毒”等言論,吸引部分支持者,進而為未來的選舉積蓄力量。
中評社:您個人的其他觀點。
顧敏康:反對派為阻擾修訂《逃犯條例》,一再強調內地沒有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毫無疑問,該公約與逃犯移交有關係,但不是必然的關係。一方面,香港也與沒有加入該公約的國家或地區簽署引渡條約;另一方面,引渡條約若能提供充足的保障條件,再加上香港法院把關,應該能夠確保逃犯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