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志:那我租個5年或是1年,假設大家的行情價是1千萬,我們2千萬,超過於大家的,……,我花一點成本可以呀,是否那個機制等風險過了以後我們再降下來?
王端仁:租約年限可以縮短,(研究員:年限可以縮短啊!)然後他就開很高的租金水準。
研究員:我聽懂我聽懂。
王端仁:超過行情的一倍或二倍,別人還會租嗎?
研究員:和局長及小老闆說明,一般國有土地的標租沒有破9年,最長是9年,地方的話一定不會超過9年,除非特別的專案超過9年,要報到市議會,我們要報到“行政院”。
王端仁:本案基本上要鎖定9年,也不可能再讓你們報到“行政院”,程序上會很麻煩。
研究員:因為他們要趕,很多變動條件我們要幫他們排除,如果你要9年以下更好啊!我們可能用短租的方式,看是1年、2年或是3年都可以。
陳偉志:好,那我們租1年,嚴格租金加起來是1千萬,1年到了或6個月到了,我們就說這個不划算,我們大家再溝通,現在船廠在建了,海軍也知道我們在蓋了,那1年快到了,現在慶富在租,如果別人進來會有問題,是否我們再更改為用BOT的方式。
王端仁: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們從來都說標租和BOT可以同步阿!事先定一個標租的短約,然後在這2年裡面同時進行BOT,就變成這樣,他說的意思是這樣,我可以幫你翻譯了,要不然他聽不懂,這或許是一條路啦!
陳偉志:這樣你們也沒壓力阿!你們就說,我也不知道阿!慶富是神經病要拿這麼多錢出來,我也沒辦法。
王端仁:我想抽菸。
陳偉志:休息五分鐘讓局長抽菸。
研究員:其實短租時,我們剛好也做促參可行性評估和先期規劃的程序,他的租期一到,剛好促參的招商也完成,就轉成BOT,其實這兩件事對我來講是可以的,這兩個只要是不重疊就可以的,我的認知是這樣,因為所有的程序都符合,而且這二個的篩選是沒有重疊,沒有重疊是最保險,像我們台北的案子,八斗子OT的案子在進行對不對,然後現在我們已啟動ROT的機制了,因為沒有辦法等到OT結束後,再來啟動ROT的先期研究,否則會有空窗期,勢必在之前就要啟動研究和招商,然後才和後面招進來的商人說,你要接手要等到OT結束後才能夠接,台北大概是這樣。
男秘書:“交通部”之前的公文還是要瞭解,我們也了解逕予出租要有很大的突破和主客觀條件,但這條路我們還是不會放棄,我們也會盡力去溝通。第二,租這個事情,本來就有政策目的存在,其實合約也可以去設條件,包括署長也說到遠洋漁業修造,我們現在也有BOT案進行,總之,我們有公務需求,就是租約已走,你其他廠商不能有意見,某程度來講就是這樣,我們公開標租,但可以設定標租後的裁量權,這是法令可以處理的,如果我們確定要走公開標租,那我們要設很多道防火牆,讓這事能朝向國艦國造優先使用。
研究員:(電話詢問“國產署”),可能還是只能公開標租,逕予出租部分“國產署”不願意,如要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逕予出租,要訂定一個特別規定。且“國產署”認為在漁港範圍應優先適用漁港法,就是公開標租沒有逕予出租。
王端仁:或許就是偉志剛說的。
研究員:或許就是偉志剛說的,就先公開標租。
王端仁:公開標租你們還是可以去綁那個條件,我要問的是說,也不會在招標文件上講要出租幾年嗎?
研究員:會,出租幾年和最低金額會寫。
王端仁:我覺得基本的公告地價阿!
研究員:算過了,1年300萬,5.9公頃。
王端仁:那邊公告地價沒有很高啦!就3百萬,你們先開個1千萬或是什麼之類的。
研究員:那你們也不用再去找“國防部”囉哩叭唆的,就趕快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