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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粉小草歡呼要接柯文哲回家。(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遭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起訴,共遭求刑達28年6月。台北地院合議庭(接押庭)一直開到27日凌晨3點20分宣布,柯文哲等5名被告全部交保,柯3000萬元新台幣、限制出境出海,必須在當日下午5點前籌得,柯正等妻子陳佩琪等人籌錢帶柯回家。民眾黨幹部、柯粉小草全部歡呼。
延押庭3個分庭將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基團主席沈慶京、時任柯文哲財務長李文宗等5人都訊問完後,於凌晨3點15分開合議庭,審判長即為承審柯文哲分庭的江俊彥,另外還有法官許芳瑜、楊世賢。柯文哲等被告5人連同辯護律師也都在場。民眾黨幹部及媒體記者們都在旁聽席現場。因不得使用電子設備,只能用手筆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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