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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 |
中評社香港4月5日電(記者 廖梓達)“今天我們要做的,不是憑空想像各自認為理想的做法,而是依《基本法》辦事,落實執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4日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發表主題演講,強調不應猜度《基本法》的原意及權威性,又重申香港特區的權力來自中央,權力大小由《基本法》規定。他並指出,中央額外授權讓香港有非主權性的高度自治,主觀推斷中央政策變動如“庸人自擾”,且在地方選舉的問題上,香港必須走自己的道路,想自己的方案。
香港特區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昨日舉行《基本法》頒佈25周年研討會,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致辭時指出,不少人對《基本法》的認識不全面,甚至有誤解。曾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特首梁振英隨後發表主題演講時表示,《基本法》由起草至諮詢,草委會及諮委會的有關報告均相當透明,到現時都可以查閱,只要願意便能全面掌握,不需要猜度《基本法》的原意,現時理解《基本法》亦不應鑽文字空子,更不應忘記制定《基本法》的初衷。
他指出,《基本法》完整落實了《中英聯合聲明》中的基本方針政策,只要落實《基本法》,就不存在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他不點名批評英國方面要求在《基本法》實施17年後,調查中方是否違反聯合聲明,是“自己不懂聯合聲明”。
梁振英強調,《基本法》有其“凌駕性的權威”,中央及特區均應依照《基本法》辦事,不能輸打贏要。他並指出,“一國一制”是常規,“一國兩制”則是例外,沒有國際標準,“一國兩制”亦不是任何其他形式的“一國兩制”,而是《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制”。同樣的,“港人治港”也不是任何其他形式的“港人治港”,是《基本法》規定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亦不是任何其他程度的“高度自治”,而是《基本法》規定的“高度自治”。
而對於有人執著於國家領導人的公開講話中是否同時出現以上三種表述,或者表述是否有所調整,就主觀推斷國家對香港的政策有否改變,梁振英質疑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他強調,只要《基本法》不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就不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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