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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冠華:兩岸經貿合作處在十字路口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29 11:55:47


 
  (三)ECFA簽署,兩岸邁出自由化、制度化重要一步

  2010年兩岸簽署ECFA,這是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在經濟領域裡的率先實踐。ECFA內容包括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領域,是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在經濟領域的率先實踐。迄今,ECFA早期收獲項目已實現消除和降低關稅目標,實現了局部領域兩岸貿易的自由化。兩岸簽署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正積極協商兩岸貨物貿易協議。兩岸早期收獲項目已取得積極效益。

  (四)兩岸金融交流與合作實現正常化

  2009年4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在此基礎上於同年11月簽訂《兩岸銀行、證券及期貨、保險業監管合作備忘錄》(MOU)。簽訂兩岸金融MOU後,兩岸金融交流開始正常化、制度化進程。到2015年1月,台灣13家銀行已在大陸開業18分行,大陸銀行在台設立3家分行和1家辦事處;5家投信事業大陸參股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其中4家已營業;16家台灣證券及10保險機構在大陸獲得QFII資格並取得投資額度合計58.2億美元。兩岸貨幣實現直接匯兌並建立貨幣清算機制,2012年8月31日簽訂《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同年12月宣布中國銀行台北分行與台灣銀行上海分行作為兩岸貨幣的清算行。到2015年2月,台灣銀行人民幣存款已達3187.65億元人民幣,其中外匯指定銀行(DBU)存款2660.54億元人民幣,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存款527.11億人民幣。

  (五)兩岸新型產業合作取得積極進展

  2008年後,在全球經濟深刻變革及兩岸產業轉型背景下,台灣提出“產業搭橋”計劃,大陸予以積極配合,開啟“有規劃指導、政策支持、產學研參與”的兩岸新型產業合作進程。2010年兩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明確將產業合作列為經濟合作的重點內容之一。2011年初,按照ECFA有關條文成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專門成立產業合作工作小組。2011年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舉辦第七次商談,達成關於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共同意見,選擇LED照明、無線城市、冷鏈物流、TFT-LCD和電動汽車作為試點合作項目。2011年10月在昆山召開由兩岸產學研參與的第一屆產業合作論壇,2012年11月第二屆產業合作論壇在台灣新竹舉辦,標誌著兩岸新型產業合作的制度化、機制化初步形成。2008年以來,兩岸產業合作試點項目取得積極進展,試點項目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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