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拓展兩岸經濟合作領域
基於減免關稅與非關稅壁壘的貿易合作,雖然有助於各自現行產業的增資擴產,進而增加GDP、薪資與就業,但無法充分整合運用兩岸互補性要素與比較優勢。兩岸互補性要素與比較優勢的充分整合運用,需要在投資、研發、生產、經營合作中實現。
因此,新形勢下兩岸經濟合作,應基於上述合作理念,圍繞提升兩岸產業在國際分工與合作的地位,以及培育並提升可持續的國際競爭力,在貿易合作的基礎上,通過產業投資准入政策的相互開放,積極推進兩岸在投資、研發、生產、經營等經濟活動領域的合作,重點是要推進兩岸產業對接合作與整合發展。
(四)推進兩岸產業對接合作
當前兩岸經濟合作重點是要推進兩岸產業對接合作與整合發展,包括完善產業對接合作的機制,拓展產業對接合作的領域,提升產業對接合作的層次,優化產業對接合作的模式。
其一,健全產業對接合作的機制。新形勢下,兩岸當局應積極建立彼此之間的產業投資准入政策開放機制、產業規劃對接機制、產業政策協調機制,攜手合作,充分發揮“看得見的手”的作用,以引導和促進兩岸產業對接合作與整合發展。
其二,拓展產業對接合作的領域。新形勢下的兩岸產業對接合作,不能局限於製造業,應向新興產業與服務業拓展,逐步實現兩岸產業的多面向對接合作。在兩岸製造業對接合作中,應逐步轉向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強化大陸的支柱產業與台灣的優勢產業的對接合作。
其三,提升產業對接合作的層次。隨著大陸內需市場的逐步興起與開拓,新形勢下兩岸產業對接合作宜瞄准大陸內需市場,在鞏固加工製造環節優勢的同時,逐步邁向研發設計與市場營銷環節,並共建品牌與標準,共同提升兩岸在國際產業分工中的位置,共同提升兩岸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其四,優化產業對接合作的模式。隨著大陸內需市場的逐步興起與開拓,隨著台灣開放陸資入台投資,新形勢下進一步深化兩岸產業對接合作,應著力於兩岸產業在兩岸的分工布局與整合發展,應通過政策引導兩岸企業互相參股、合作研發、相互協作,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發展格局。為此,兩岸的業者也要轉變先前獨資取向的觀念,積極尋求合資合作,以揚長避短,整合發揮各自的互補性優勢。
作者唐永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