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舉例說明和證明使用“普通話”或“普通語”情形。
1.魯迅《兩地書·四二》:“校旁只有一店,店中人能說幾句‘普通話’,但我懂不到一半。”
2.魯迅《兩地書·四六》:“昨天雇了一個人,叫做流水;然而是替工,今天本人來了,叫做春來,也能說幾句普通話。”
3.魯迅《我的種痘》:“他用了很流暢的普通語,勸我們從鄉下逃來的人們,應該趕快種牛痘。”
4.陳萬里《泉州的第一次游記》:“護路軍隊多山東、河南人,跟他們說普通話,居然稱‘老鄉’。”
5.張星烺《泉州訪古記》:“有江西僧某,能普通語。”
6.張星烺《泉州訪古記》;“適有晉江人陳育才者,能普通語,來周旋吾輩。”
7.張星烺《泉州訪古記》;“鄭先生能普通話,問其先人之事,慷慨而談,有其先人豪爽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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