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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在幾十個海口都得設防,分到每個重鎮,駐守的部隊就在4000人至1萬人。如此分兵,在每處都難以集合優勢兵力。 |
在鴉片戰爭中,中英雙方武器殺傷效果的差距,遠比武器性能懸殊得多。清朝的失敗,首先是制度上的失敗,然後是技術上的失敗。
糟糕的滑膛槍
鴉片戰爭時期,英軍裝備的標準輕武器是前裝燧發滑膛槍。說實話,這不是先進武器。近代步槍武器技術的幾個重要發明,比如起爆藥、火帽、圓錐彈丸、擊發槍機剛剛發明出來,來不及用在這種槍上。帶有膛線、射程遠、準確率高的線膛槍,就是俗稱的來複槍,造價高,一直沒有成為歐洲士兵的制式武器。
前裝燧發滑膛槍的最大射程不超過300碼(1碼約合0.9米),可以對人體進行瞄准射擊的距離為100碼。1814年,英國陸軍的漢格上校寫下一段話:“想用一支平常的槍,射擊200碼外的人,你不如改為射擊月亮,命中的機率都是一樣的。”
在戰場上,士兵非常容易出錯。常見的錯誤之一就是裝填後,忘了將通條抽出槍管,一扣扳機,通條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自然無法再裝填。另外,常見的錯誤是在忙亂之間,誤將彈頭而非火藥塞入槍口,造成不發彈。士兵只能退出行列,站到後面,使出吃奶的力氣,慢慢地把彈頭挖出來。更麻煩的是,火槍是隊列齊發的,那麼多槍一起發射,許多士兵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開槍,有沒有啞火,往往多次裝彈,把槍管塞得滿滿的。
清軍武器不算差
這時候,清軍雖然沒有完全放棄冷兵器,也有一半的士兵使用火器,主要是鳥槍和抬槍,數量最多的是鳥槍,屬於滑膛槍,是用火繩發射,潮濕的時候,不大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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