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3日電/昨天接受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二度訊問長達4小時的陳水扁,在馬英九宣布註銷“國務費”機密,特偵組積極進入實質審查後,又傳出檢調發現陳水扁和吳淑珍在台開案及“國務機要費”爆發後,將所有資金、帳戶結清,還透過媳婦黃睿靚和黃家人戶頭匯到美國,將近有三億元之多。
今日新聞報道,“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國務費”案,再度以被告身份傳喚陳水扁,扁在下午2點30分與三位律師同坐一輛車,準時來到特偵組報到,整個訊問時間約4個小時。
陳水扁在訊後發表聲明,他強調,主客觀上自己都沒有貪瀆的犯意與犯行,卸任“總統”仍有對“國家”機密保密的義務;他特別列舉馬英九特別費案為例,認為自己在“國務費”案也是依法因公支出。
不過,周三出刊的壹週刊卻踢爆,吳淑珍在2006年底,也就是台開案及“國務機要費”爆發後,將她和陳水扁的帳戶及股票用的人頭帳戶,全部做了結清,總金額近三億元,然後透過黃睿靚和黃家人帳戶匯往國外。
報導說,由於當時陳幸妤和趙建銘戶頭都因台開案遭凍結和監控,因此,原本就和海外有金錢往來、從事貿易生意的黃家親家,就成為扁珍匯款國外的人頭戶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