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網友發帖稱,攀枝花市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員工、教師和一些企業等,被強制捐出一個月基本工資給一個新成立的基金。
對工薪族家庭來說,一個月工資可不是小數目,怎麼會隨便“自願捐款”呢?難道捐款後的一個月喝西北風不成?正如有網友說的那樣:“一個月工資2700元多一點,每月還房貸1700元,家裡面水電氣網費每月300元左右,本次被捐款近800元,這個月靠什麼養活自己?”
何況,若是“自願捐款”,職工們怎麼會投訴呢?這裡面是否存在強制性,報道中有份文件通知說:“按原則捐贈1個月基本工資標準,核定到每個單位,每個單位按核定標準只能多捐,原則上不能少於核定的標準。”即使這個文件如官方所說是偽造的,職工們也有“被自願”之嫌。正如有職工說:“領導說,原則上是自願,你要是真的有困難,行啊,那這個錢我給你交什麼之類的,敢不交嗎?說是原則,誰知道領導給不給小鞋穿?”殊不知,自願捐款是慈善,強迫捐款是偽善。不僅扭曲了慈善事業的本來面貌,給自願捐款蒙上了一層陰影,而且敗壞了當地政府的形象,從中暴露出來的是政府權力濫尋租。
官方極力否認,捐款與年終績效考核掛鈎的說法。即使被否認了,“這種自願捐款”,與索捐、攤派相比,只不過是在操作上玩起了“藝術”,打起了“自願捐款”的招牌,想遮住這種權力尋租的私處。坦率地說,這種“自願捐款”,並非自願,反倒有被逼之嫌。其背後暴露出來的是權力尋租的一條路徑而已。
雖然這種權利尋租不像一些政府官員明目張膽利用權力換金錢,但任這種權力尋租的觸角肆虐時,各種攤派、索要等侵權行為難保不會肆無忌憚。畢竟,政府權力尋租而又法治不彰之時,自有政府權力越界野蠻瘋長,各種名目搜刮民脂民膏的斂財行徑就會變得越來越冠冕堂皇,而老百姓的權利就會越來越被侵占,社會也就會越來越缺乏和諧。(時間:5月15日 來源:東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