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之間政治上也有過互動,國共兩黨實現了握手。但那時的國民黨是在野黨,不代表台灣官方。兩岸官方派出的民間代表機構海基會、海協會也多次商談,並且簽署了不少協議,也達成過一些共識。這些事情啟發人們,發展兩岸關係,不能把精力和注意力過多地放在官方體系上。因為這兩個體系具有排他性,有著某種矛盾關係。而民間的派出機構由於具有某種超越兩岸官方體系的性質,間接代表著兩岸官方,則能夠進行對話和溝通,並能夠達成協議。可不可以設立跨越兩岸官方的也能夠一定程度上代表官方的民間機構,或者是從設立半官半民的兩岸機構開始,逐步向跨越兩岸的機構轉變,使兩岸能在具體事務的合作中走向統一,走向未來的中國,是一個兩岸應該認真對待的問題。”(《設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意義重大》)
3、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政治體系之間的矛盾對立,用非和平方式解決問題的難度很大。
“人們對兩岸關係發展前景可能樂觀估計了,低估了兩岸關係發展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認為在和平發展的背景下,通過經貿人員的交流,拉近兩岸之間的距離,只要台灣當局與大陸展開政治協商,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殊不知台灣當局在這裡反而成為障礙,把兩岸交流合作的成果閹割了,肢解、歪曲、利用台灣民意,以保持他們政治體系上的自主性,維持偏安局面。”
“維護他們的自主性,是台灣當局的核心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這兩個政治體系,本質上是矛盾對立體,更多時候表現出一種有我無你,有你無我的狀況,相互有排他性。從歷史淵源、現實狀況來看,又存在著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情形。兩個政治體系的矛盾對立,是內戰遺留的問題,繼續用戰爭的方式來解決這個矛盾,現在可能不太合適了,因為前人用戰爭的方式沒有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兩個政治體系的矛盾對立,用排他性的方式去解決,一方徹底屈服另一方,大陸去統一台灣,或者台灣去統一大陸,都是很艱難的事情,不一定能取得成功。大陸、台灣兩方面不管採取什麼方式,單方面要求另一方改變、變化以達到統一,可能性不是很大。這種思維和行事方式,仍然是強迫式的並具有排他性質,不符合和平統一的內在要求。在和平統一的前提下,解決這個矛盾問題,使對立的雙方達到和平統一,不是消極等待,必須有切實可行的方式方法。只能在現實中探索、尋找這種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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