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財政部企業司綜合處原處長陳柱兵,因涉嫌受賄日前在市一中院受審,他利用手中的國家專項資金管理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財物2400余萬元。目前陳柱兵案尚未判決,據指控,其索賄情節嚴重,被索賄公司包括北京三元公司。同時,陳柱兵還在被派援藏期間向藏企索要賄賂。
據《京華時報》報道,記者昨天獲悉,4家向陳柱兵行賄的單位以及負責人已經被市一中院判處不等的刑罰。而他們以及相關人員的證言顯示,企業要拿項目獲得專項資金,需要用20%的回扣行賄主管官員。
涉案人員關係圖
案情
管理物聯網資金期間多次索賄
財政部企業司綜合處原處長陳柱兵,憑借手中掌握的國家專項資金管理權,存在多次索賄情節,其受賄行為大部分發生在管理物聯網資金期間。
山東一電動工具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房某,就是在陳柱兵管理物聯網資金期間,因向陳柱兵等人行賄30萬元,而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而該公司也因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6月,房某作為山東一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為了使該公司獲得2011年國家物聯網專項資金,房某夥同單位
總工程師楊某,向時任財政部企業司綜合處處長陳柱兵以及原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卜凡金送上好處費30萬元。檢察機關認為,房某已經構成單位行賄罪。
據陳柱兵交代,2010年9月,財政部聯合工信部推出了一個支持物聯網發展的專項資金的財政政策,在一次研究支持物聯網發展的會議上,他認識了作為專家參加會議的卜凡金。後卜凡金與其商量,可以利用二人作為工信部評審專家和財政部主管這項政策的官員的便利條件,通過幫助企業申請財政部專項資金,向企業要好處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