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已經看到,此文所主張的:第一步,“陸委會”等與大陸方面的中央部委名稱不衝突的台當局公務部門,可以直接使用,不必加引號;其主管官員頭銜可直接稱呼,基本已經在“張王會”中實現。
——文中提出:在“一中框架”內,實現兩岸政權的“有序并存”。雙方可秉持“領土主權一體,政權差序并存;存量原則不變,增量平等共商”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處理對方關切的問題。在兩岸共同維護“一中框架”的基礎上,雙方應暫時擱置政治符號爭議。
這可能要說是兩岸在“一國”基礎上的“寬容智慧”的突出展現,可能成就兩岸關系的重大突破。這些提法建議,涉及台灣未來政治地位、國際參與,對於兩岸建立互信、結束敵對狀態、簽訂和平協定,可能有關鍵性意義。
其提示了兩岸對一國基礎上的“國號”,可以有創新性的認識和理念。即:國號,在一國條件下,可以只是“符號”,未必就是國家的實質。歷史上,中國的國號曾經多變,但代表的實質并未變。
以此理推論,在聯合國,CHINA,從一開始就是中國在聯合國的文字標識,無論開始國號是“中華民國”,後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仍一直包含(代表)著包括大陸、台灣在內的全部中國領域人們的利益和訴求。而現在、將來也還應是這樣。
當然,兩岸的“異”,除了表述符號上的國號之異,還有實質之異:這就是“誰代表”?誰來“治”?
這裡以為,人們首先也還應該體認:兩岸當今的客觀現實其實已經是“一國兩制”、“一國兩治”,只是此前雙方并未認同(承認)對方的“制”與“治”。而互相正式稱呼對方行政機構和官員的名稱,確是向互相認同的方向邁出了階段性的一步。
如果在一個中國框架內以寬容智慧來合情合理安排,對“誰代表”的問題,也可以在充分協商互相諒解的基礎上,用以下一種、數種方式或類似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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