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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反中、反馬、台獨的訴求越來越明顯。 |
中評社台北4月15日電(評論員 劉性仁)太陽花學運所引發的後續效應仍在繼續發酵,其中影響程度不輸服貿的莫過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內容,我們都同意兩岸各項協議需要法制化,其監督機制有其必要性,但倘若透過監督機制,企圖製造“兩國論”、“一中一台”等法理台獨或使兩岸過去從ECFA及多項協議自始失效,以監督之名行法理台獨之實,企圖將兩岸過去所有的成果賠進去,以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目的。那麼這樣不軌的用心,我們不僅無法同意,更應該加以譴責,畢竟這絕對會引發美國等國際力量及中國大陸高度關注,甚至形成兩岸關係緊張,重演李登輝時期的緊張情勢,這將是大家所不樂意見到的情況,所有的矛頭都將對準在台灣的身上。
事實上,監督條例確實是必要的,法制化後將使得民眾更有可預見性及公開性,而台灣方面對於既有兩岸各項協議的各種把關機制已經夠嚴格了,“政院”一關、“國安”一關、再加上“立院”一關,如果台灣部分民眾還不放心,那兩岸乾脆不要交往算了。
針對監督條例草案,各種民間版加“政院”版的版本,共有十一種之多,其中民間版許多的用心幾乎是一致的,都將其定位在國與國之間,而非現有的一國兩區,也無視“中華民國憲法”規範及法理依據;並且由於民間版中的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之法律定位及兩岸協議溯及既往不生“國內”法效力兩項內容茲事體大,既沒有與現實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有所結合延續,大陸當局更必然解讀為其是法律台獨完成,進而引發台海關係緊張,因此馬政府實必須謹慎,不能因為愛哭鬧的孩子就有糖吃而繼續讓步,否則後果無法收拾;另外,有關條例未過前兩岸協議不生效力,此茲事體大,這將使ECFA及兩岸各項既成協議面臨重大考驗,毀棄一切的成果,其後果影響實在難以估計,光憑這兩項就足以引發台海危機,改變美中台三邊現狀,因此實在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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