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6年前寫過一篇《“江湖”的詞源》,專講“江湖”,涉及“廟堂”但未展開,故而補撰一文。
“江湖”七見於《莊子》,未見於儒家十三經和其他先秦古籍,莊子的發明權無可置疑。“廟堂”既見於《莊子》,又見於另外先秦四書,尚須考辨先後。
《“江湖”的詞源》業已辨析“江湖”的歷史意蘊,今再辨析“廟堂”的歷史意蘊。
“廟”即“宗廟”,屬於王權法統。“堂”即“朝堂”,屬於相權政統。王權法統和相權政統,是古今中外一切政權共有的兩大要素。《禮記》以前的古籍雖然未見“廟堂”,但是《尚書》、《周禮》、《易經》、《左傳》都有“宗廟”、“社稷”。“宗廟”即“廟”,“社稷”即“堂”。《左傳成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國家大事有二,在“廟”舉“祀”,屬於王權法統;在“堂”議“戎”,屬於相權政統。
春秋、戰國以前的西周,奉行宗法倫理,實行世卿制度。天子、諸侯是“宗廟”的嫡系後裔,是王權法統的繼承者。卿相、官守是“宗廟”的旁系後裔,是相權政統的參與者。二者是同姓的一家人,此即所謂“家天下”。其時進入“宗廟”、祭祀王權法統的,進入“朝堂”、參與相權政統的,是同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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