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8日電/《法制晚報》報道,沸沸揚揚的“私奔”已經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情事,也關係著更多人的切身利益,對微博上的圍觀也不能只理解為看熱鬧。無論婚戀的觀念和模式呈現出怎樣的多元化,我們在相信愛情的同時,還要相信道德與法律。
5月16日,微博之上再起狂瀾。據說身家足有八十億元的鼎輝創業投資合夥人王功權,在夜深人靜之際發了一條“不告而別”的微博,自稱“放棄一切,和王琴私奔了”。一時之間,眾議滔滔,卻又莫衷一是。
所謂私奔,按照字典原意是“舊時指女子私自投奔所愛的人,或跟他一起逃走”。歷史上比較有名的私奔事件當如“紅拂女夜奔”。王功權自謂“私奔”,雖有不妥,但比起故宮錦旗上的“撼祖國強盛”,也只算是語文上的一點瑕疵而已,畢竟現時不是舊時,既然女子能私奔,男子“私奔”一回也無妨。
王功權的“私奔”,像一面光亮的鏡子應聲落地,在眾人的驚嘆聲中映射出了形形色色的社會心態。相信愛情至上的人認為,只要雙方有真愛,就值得祝福,一天到晚為了工作而忙碌不休的上班族甚至很羨慕那種手機不開、短信不回的生活狀態。而理性和冷靜的人則認為“私奔”置社會責任於不顧,非常不妥,還有人從法律的角度認定此事如果屬實,當事人則涉嫌重婚。贊也好,彈也罷,就像“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不同心態的人對王功權自然會有不同的評價,這些都能被理解。
但有一個推測,可能是公眾不願看到也很難接受的,那就是當事人可能在利用微博推動商業炒作。有實名認證的人士在微博上披露,“私奔”的兩人準備在事業上另立門戶,這次行動不過是一次廣告。很多人看到這樣的“內幕”,寧願相信王功權是遭人挾持之後才發了“私奔”的微博,如果真是為了商業利益而“廣而告之”,那麼王功權做人的基本品質都將受到懷疑。因為,這樣的廣告或許能獲得短期的成功,但從長遠來看,注定會成為信譽破產的導火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