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涉訴涉法的信訪事項,縣裡怎樣處理?
胡志明:我個人的觀點是,國家、省市一級信訪部門要堅決執行“訪訴分離”,強調依法辦事。但在縣和鄉鎮一級,最為基層、也是接訪的第一線,不建議對上訪者說“不歸我管、去找法院”,這樣直接把他們推出去容易造成一種不負責任的感覺。基層單位還是要負起一定的調解糾紛的職能,如果調解幾次沒結果,再建議上訪者依法上訴。
記者:中央政法委最近也就涉訴涉法信訪出台3個文件,重申辦理流程、信訪終結機制,您認為會起到怎樣的效果?
胡志明:信訪事項在程序上已經終結了,但矛盾依舊存在問題尚未解決這樣“終而未結”的現象,也困擾了信訪部門很多年,至今還沒有特別好的辦法,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中政委的文件,也是從程序上進一步明確了涉訴涉法訪的終結機制。對“終而未結”的信訪問題,個人認為,一般情況下經過3道程序,上訪人的問題屬於合理合情合法範圍內的基本也已解決,上訪人依舊上訪,屬地單位(政府)還是要承擔起思想疏導的責任,做好思想教育、生活幫扶關照,對其非法上訪行為也要更嚴格地依法處理。
實施逐級上訪,責任單位壓力變大了
記者:新規實施後,縣級信訪局還會收到國家信訪局、省市信訪局或上級領導對越級上訪的批示和督辦嗎?
胡志明:我的印象中,國家和省裡交辦的越級走訪案件已經沒有了,市裡也不叫“交辦”,就是提醒我們有這麼個事情,要注意溝通和解決。
記者:引導逐級上訪,從最近幾個月的上訪數量上看,有體現出效果嗎?
胡志明:“量變”還需要一個過程。實際工作中的感受是辦理信訪事項的責任單位壓力變大了,他們經常來問怎樣才能規範地給上訪人一個書面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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