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面民生實事責任分解
全面完成大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技術改造,全面淘汰改造燃煤小鍋(窑)爐,積極治理霧霾。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物價局、省電力公司、浙江能源監管辦、省能源集團
研究制定推進垃圾分類的具體辦法,加快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垃圾填埋場生態化改造,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基本實現全覆蓋。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法制辦、省物價局
加大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力度,以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為主要處理方向,完成大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建設, 完成所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一級A排放達標改造,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
責任單位:省治水辦、省農辦、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
深入實施城市交通擁堵治理,推進軌道交通建設500公里,新增、更新公交車1000輛,新建、改造公交站點1000個,新增停車位10萬個。
責任單位:省治堵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
加強城鄉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實現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
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新建放心農貿市場300個。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海洋與漁業局
基本消除1000個地質災害隱患點,新建、擴改建避災安置點1500個,完成全部D級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級危房治理。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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