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開展“浙江無欠薪”行動,加大創建和諧勞動關係示範企業力度,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積極培育工匠精神,促進就業穩定有序、工資穩定增長、企業穩定經營。
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經信委、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省工商聯
適時適度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平穩增長。
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農辦、省財政廳、省總工會、省工商聯
推進社保領域改革,加快各級各類社會保障制度整合,逐步形成“多檔次、可選擇”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社保運行機制,實現社會保障全覆蓋、更公平、可持續。
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
積極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聯動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標準。
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
積極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探索建立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完善大病保險制度,降低起付標準,提高個人繳費比例和報銷比例,切實減輕群眾大病治療負擔。
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
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加強困境兒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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