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農辦、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省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
建立健全“五水共治”長效機制,進一步深化完善河長制。
責任單位:省治水辦、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省“五水共治”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
實施劣Ⅴ類水剿滅戰,協同推進截污納管、河道清淤、工業整治、農業農村面源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態配水與修復等六大工程,積極整治小微水體感官污染,完善河長制,加強濕地保護,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排放達標改造,全面
消除劣Ⅴ類水體。
責任單位:省治水辦、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辦、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五水共治”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
大力推進霧霾治理。全面完成大型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技術改造,全面淘汰改造燃煤小鍋爐,開展鋼鐵、化工、水泥、玻璃、熱電等行業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加強石化、制鞋、塗裝、印刷等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治理,加強機動車、船舶
污染防治,加強建築揚塵防控,建立健全禁止秸秆露天焚燒長效機制,努力減少重污染天氣。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物價局、浙江海事局、省氣象局、省電力公司、浙江能源監管辦、省能源集團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持分類調控、因城施策,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購房,抑制投機性購房,鼓勵農民進城購房,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確保商品房庫存保持在合理區間,切實防範房地產泡沫。
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統計局、省金融辦、省物價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
積極落實人才新政,統籌做好人才引進、平台建設、創業服務、金融支持等工作,支持各類人才在浙創業、來浙創業。
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才辦)、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金融辦
切實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重點解決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等群體的就業問題,全年新增城鎮就業80萬人。
責任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農辦、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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