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於非貨幣性資產轉讓、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時,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的實現,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
2.非貨幣性資產,是指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貨幣性資產。
【政策依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0號)
37.金融企業發放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按比例貸款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享受主體】
金融企業。
【優惠內容】
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
(2)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
(3)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4)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享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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