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加強考核監督。各地要將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納入政績考核,分解目標任務,抓好責任落實。要加強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扶持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落實或者故意拖延落實的,要及時糾正,並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八)開展宣傳表彰。加強輿論引導,準確解讀相關政策,廣泛宣傳報道扎根基層、創業成功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典型,按照有關規定將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表彰獎勵範圍,對表現突出或作出重大貢獻的進行表彰獎勵。
本實施意見中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經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同等享受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