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各類人才創辦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其研究開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其成本150%攤銷,未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當下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加計扣除。國家重點扶持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19、問:針對大學生創業群體,杭州又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市本級在創業引導基金中逐步設立總規模為1億元的成長型大學生創業子基金。
大學生創業企業可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和50-200萬元的“風險池”項目融資支持。在校大學生或畢業未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杭創業項目經評審可給予最高20萬元資助。
對獲得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400強項目在杭落地轉化的,可申請5—20萬元資助。對入選杭州市傑出創業人才培育計劃的,給予50萬元資助。
對新辦的創業企業可申請三年內50平方米以內的免費經營場地或100平方米以內的房租補貼。
對年稅收100萬元以上、帶動就業100人以上的,可給予10萬元資助。對從事電子商務經營並通過網上交易平台實名註冊認證的,可給予5000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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