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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兩岸互動初探:現狀的解構與翻轉
http://www.CRNTT.com   2018-04-04 12:02:05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發表的十九大報告,蘊含了三大國家發展的任務及目標:完成現代化建設、提升國際地位及倡導全球治理、國家主權與領土的統一。
  中評社╱題:"新時期兩岸互動初探:現狀的解構與翻轉" 作者:周志杰(台灣),台灣成功大學兩岸與華人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政治系暨政經所教授

  事實上,從理性博弈的角度分析,兩岸執政當局對彼此不滿意,亦皆對現狀不滿意,但卻都能忍受。關鍵在於,雙方都需要台海保持和平及穩定、兩岸持續民間及經貿往來。因此,對蔡英文政府而言,在兩岸政治定位的僵局上最佳的應對方式,就是持續宣示“沒有具體模式”的新模式,以不變應萬變。其目的僅是向華府及北京表現台灣具有持續保持爭取兩岸恢復官方溝通的心意及努力。首要目標是將目前“維持現狀”路線及“四不”立場,支撐及堅持到2020年蔡英文連任後。其時,在沒有民意的掣肘及連任的壓力下,以及思考追求個人的歷史地位時,或許較能思考如何務實面對兩岸政治定位的困局及難題。

  一、十九大報告涉台與國家發展目標之連結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發表的十九大報告,蘊含了三大國家發展的任務及目標:完成現代化建設、提升國際地位及倡導全球治理、國家主權與領土的統一。換言之,就是追求中國大陸“富起來、強起來、合起來”。從通篇宏觀的論述結構分析,國家統一與另外兩項任務同等重要,宣示中國大陸將以兩個百年的發展階段目標來強化自身的穩步建設及發展:對台藉由“六個任何”的底線宣示以及由外而內的政經圍困,削弱傾獨者追求台獨、讓現狀永久化的意志。透過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讓兩岸分立現狀走向台灣依陸發展,而終至達成國家統一的任務;對外鞏固和平發展的主軸,傳承和平共處的五項外交原則,倡議人類共同體及國際關係民主化,逐漸成為國際關係及多邊治理的主導力量。

  新時代的涉台思維與作為:解構及翻轉兩岸現狀

  執此,十九大後大陸對台政策路線及工作重心將置於“解構及翻轉現狀、建構及推進融合”,讓“兩岸統一”成為明確化及可操作化的“現在進行式”:

  (1)在思路上,正式拋開台灣內部政局變化、政黨消長及社情民意對大陸涉台作為及目標的牽絆。運用自身的“國際影響力”及“單邊公權力”為基礎,開啟“以我為主的推進統合、由外而內的圍困台灣、以己融台的吸納菁英”之“三步齊走”且結合“反獨”及“促統”的“統一方程式”。在手段上仍維持:兩岸彼此及涉外互動“內外有別”、政策訴求及對象“官民分開”、融合節奏及效果“先經後政”的三個層次的區別。

  (2)在情勢上,產生前述轉折的宏觀驅動力在於,大陸透過總結兩岸交流三十年來對統一模式及路徑的思辯,以及分析兩岸形勢的變化之後,對解決“台灣問題”的思考,已從上個世紀的雙方對等“互統”,扁、馬時期至今的“和統”,逐步轉向由大陸主導的“融統”及“迫統”的交互運用。這其實是為了因應台灣內部從“緩統”、“不統”到“反統”的民意轉變及走向。

  大陸方面在兩岸官方溝通中斷及雙方缺乏政治互信的情況下,除了持續觀察及遏制蔡英文政府出現任何傾獨言行之外,更將強化以自己公權力所及的手段及資源來促進統一。總之,報告中正式將台灣納入習近平兩個百年的宏觀發展目標,可預見台灣今後涉外及經貿發展的處境將更加困頓;以台胞證效用擴大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融合發展,蔡英文政府是否採取相應的限制及監控,亦陷入進退維谷的困境。“六個任何”亦納入政治報告,擴大定義台獨的範圍,限縮台灣執政當局在內部擴展台灣主體性發展的空間,並保留大陸方面認定何謂台獨作為的解釋空間,藉此正當化大陸今後可能對台灣採取進一步的單邊作為。其目的在於使得台灣從“分而不能離、偏而不能安”的窘境中,逐步轉向“分轉趨合、偏而困弱”的境地。

  二、今後大陸涉台之作為

  2.1涉外互動:持續壓縮台灣國際空間、達成對“中華民國”政府的完整繼承

  在涉外方面,總體而言大陸一方面將試圖再減少“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數目,二方面逐漸將台灣在所有政府間國際組織(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IGO)的身分皆明確化為“non sovereign regional member”或“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換言之,即框限及弱化台灣方面在法理上始自1912年即享有的“中華民國國際人格”,排除兩岸在涉外領域共享“中華國家地位”(Chinese statehood)的可能性。除了在國際社會全力鞏固完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一個中國,杜絕及撲滅任何“台灣國家地位”的國際人格萌芽的可能徵兆及機會之外,亦將進一步明確化台灣方面為不具有主權意涵的行政當局或實體(executive authority or entity),隸屬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中國的一部分。換言之,加速對“中華民國政府”在國際法上的完全“政府繼承”,否定“中華民國”的存在。無論這個“中華民國”是“中華民國憲法”所定義的“中華民國”、還是目前執政黨在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內所借稱的“中華民國”。

  在“邦交國”方面,繼巴拿馬後,加勒比海的多明尼加、海地,歐洲的教廷、甚至非洲的布吉納法索,皆為大陸方面可能從台灣手中拿下的“友邦”。多明尼加及海地的邦誼,蔡英文政府除了強化金援外,似已無計可施。台灣委請美國國務院幫忙關注及勸說,能發揮多大功效,從巴拿馬斷交的案例看來,答案已十分明顯。在政府間國際組織(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IGO)方面,可以預見,聯合國專門機構及周邊組織,除了兩岸三地已分別具有會員體身分的WTO之外,大陸勢必將排除台灣方面獲得任何形式參與的機會及途徑。針對台灣在非聯合國體系之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參與,將觀察蔡英文政府是否持續出現在十九大報告內的“六個任何”定義中的作為。原則上台灣方面的參與僅能比照其他的屬地、自治區、企業、國際非政府組織等不具有主權身分的參與方所具有的權利義務及地位。換言之,台灣已慣常參與或具有固定會籍之政府間國際組織,北京將加大力度藉由通過決議或修改組織章程的方式,將台灣方面在各組織的身分明確降格為“非主權之區域會員”(non-sovereign regional member),或“中國台灣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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