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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應以和平方式處理政治關係 |
中評社香港6月17日電/江蘇省無錫市經濟學會理事高建文在《中國評論》月刊六月號發表專文《兩岸“經貿關係”與“政治關係”政治基礎的差異性》。作者認為:“促成未來兩岸建立“政治關係”的政治基礎,可以是一個‘框架性質的共識’,意味著兩岸的一些政治分歧,不一定要在協商‘政治基礎’時立刻解決,而是確認,必須把‘政治基礎’包含的內容解決,未來才能協商解決兩岸的‘政治關係’。這樣,‘政治基礎’就對未來兩岸怎樣建立“政治關係”具有‘指南’性質。‘政治基礎’要能反映兩岸雙方的政治訴求,可以保障兩岸雙方未來具有平等的談判地位,從而把兩岸拉進‘政治協商’的軌道。”文章內容如下:
眾所周知,大陸方面把兩岸堅持“九二共識”,共同反對“台獨”作為兩岸政治互信的基礎,由於堅持“九二共識”,兩岸成功建立“經貿關係”,打開了和平發展的局面,兩岸順勢在各領域展開廣泛的交流。
“經貿關係”連結兩岸,兩岸關係的發展,絕對離不開“經貿關係”,兩岸不能失去“經貿關係”的連結,“經貿關係”是兩岸關係長期和平、穩定發展的基石,是未來兩岸進入政治議題協商的基礎。
兩岸必須保持業已建立的“經貿關係”穩固,對於“經貿關係”得以建立的政治基礎,即“九二共識”,兩岸需要恪守其本來的政治意涵。
“九二共識”成為兩岸“經貿關係”的政治基礎,如果未來兩岸協商建立“政治關係”,是否同樣需要一個政治基礎?一個不同於“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
本文從兩岸達成“九二共識”的背景開始,論述“九二共識”的準確意涵,以此深入論述兩岸“經貿關係”與“政治關係”政治基礎的差異性,從而論證要建立一個不同於“九二共識”的另一個“政治基礎”,兩岸才能進行“政治性議題”的協商,直至建立“政治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