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兩種方案區別?
晨:總體來看我傾向專用防空艦隻裝備一種遠端防空導彈即可,既然導彈射程遠.那麼理所應當涵蓋了中程對空防禦,而且這樣簡化了後勤。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海麻雀改”是一種點防禦艦空導彈,並不能算作真正意義上的中程防空導彈,而“現代”級上的SA—N一7/12才應該算是中程防空導彈。不過話又說回來,我個人也傾向防空艦的末端反導應該採用“彈炮結合”,也就是說裝備一種近程點防禦防空導彈。我很喜歡俄羅斯的“通古斯卡”和美國的“海拉姆”系統。其實“前衛”系列可擕式防空導彈經過技術改造可以很容易的上艦.擴大海軍反導的最大範圍。
如果一種區域防空導彈的最小作戰高度在500米以上時.就只能對付飛機。這一說法當然未見得是實際情況.但即便不是,它對低空的反艦導彈攔截效能也應該不如點防禦導彈高。
晨:如果導彈是這一指標的話,那麼這種防空導彈在普遍採用低空突防戰術的現代戰爭環境中的確存在隱患.這是工程師必須解決的技術難題。但即便是日本號稱防空能力強大的“九十”艦隊,在脫離了岸基航空兵的掩護後,其防空網也是十分脆弱的,面對蘇一30MK及別的戰鬥轟炸機等機群,將非常困難。
俄羅斯“現代”級不具備區域防空能力.將它放在一個同樣不具備區域防空能力的艦隊裏去突擊對方艦隊.這種“進攻代替防守”的思路是否合理?
晨:其實,“現代”級射程38千米的SA—N一12具備一定的區域防空能力.但正如我剛才講的,再優秀的艦空導彈系統,在脫離航空兵的掩護後會成為敵航空兵的盤中餐,因此要想建立真正的海上對空保護傘,不能過份依賴相控陣雷達和遠端防空導彈,而非航母莫屬。<nexptage>
“裏夫”48H6E有一定反戰術彈道導彈能力,是否真能充當海上第一道防線?
晨:這裏有個誤區,“裏夫”在陸上執行反戰術彈道導彈任務時,必須有一部團一級別的對空雷達配合才可以,而這一雷達因為體積龐大且後勤保養不便,是無法移植到海上的。因此海基型的“裏夫”是不具備反戰術彈道導彈能力的。
既然如此,有什麼必要同時裝備兩種中遠端艦空導彈?
晨:可能還是基於對可靠性的考慮等因素。一種中遠端防空導彈的研製成熟要經過多年,尤其是其採用了較多先進電子設備時。單從採用的技術看,“裏夫”不是最先進的,但它個頭大小適中,性能很可靠,而且最小作戰高度較低.低空性能出色,它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俄羅斯“光榮”級上的“裏夫”的“頂蓋”雷達只有一部,只能對半邊制導,“基洛夫”級上的“裏夫”則有兩部“頂罩”,可對全向制導,對於類似“光榮”級的這種佈置是否在海上很危險?
晨:如果單獨作戰,確實有一定風險。但如果配在編隊裏面,有人給它對另一側進行探測和制導則問題不大。
在反艦導彈方面,SS—N一22的射程達到200多千米,末端蛇行機動是其優勢;有的反艦導彈射程達到400多千米,但末端機動性能遜色:有的反艦導彈射程也在250千米左右,末端能到1.5M。
這幾種導彈誰更適合對對方艦隊進行突擊?一般進行反艦攻擊時各類反艦導彈的運用有無戰法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