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自由遷徙的夢想何時能夠實現?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均表態推進戶籍改革。據財新《新世紀》記者了解,2月底,一份名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已獲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並內部下發。
自2008年以來,最高決策層和有關部門有意再度推動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開現有制度對於自由遷徙的束縛。但囿於地方政府的財務約束,究竟放開多大尺度,爭議仍然強烈。這份文件則明確劃定了未來各地的“戶改”原則,可謂給戶籍改革定調。
接近決策層的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鑒於各地已不同程度推進“戶改”,步調和尺度不一,還需逐步向文件的規定過渡。
中央收權
針對近幾年各地自發的試點,文件遵循一條重要原則,即基本戶籍制度由中央確定。“基本戶籍制度是中央職權,不是哪個城市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
陳錫文說,有些地方自行制定了自由遷徙的政策,但自由遷徙顯然是基本的戶籍制度,地方如何實現自己的自由遷徙?因此是否放開自由遷徙,應由中央決定。
在謹守中央劃定的原則基礎上,文件給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權。陳錫文表示,“分類改革”是這一輪戶改的核心精神。文件規定,只要有“穩定就業、住房,社保繳納一定年限”,城市政府應允許落戶,並在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市民化待遇;在此基礎上,不同的城市可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現有資源承載能力,設定允許落戶的不同年限,逐步讓外來人口落戶,“分類”推進改革。
至於具體分類原則,陳錫文指出,重點是給予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小城鎮更大尺度。這主要基於對城鎮化策略和資源承載力的綜合考慮。小城市和小城鎮人口規模小,可以盡可能放開;在直轄市、副省級城市之外設區的中等城市,人口環境壓力大一些,則要適當放開;北京、上海、廣州等特大城市,面臨水資源等城市承載力的問題,要加強人口管理,但對常住居民,也要盡可能提供教育、醫療、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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