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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毀嚴重的動車車體(7月24日攝)。 |
據媒體報道稱,溫州動車追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雷擊造成D3115動車失去動力停車所致。這一說法應該來自鐵路部門。但細細研究這起事故,即使外行也能發現,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查看列車時刻表可以發現,D301次到溫州南的時間為19點42分,而D3115次到溫州南的時間為19點57分,而這兩趟動車追尾的時間為20點34分。也就是說,這兩趟車都已經晚點,而且D301次比D3115次晚點的時間更長。晚點運行的列車因運行時刻的調整應該得到動態的關注並會接受更多更新的指令。據乘客向記者反映,D301次車在追尾之前,曾有過一次臨時停車,說明鐵路指揮系統與D301次車之間的信息聯繫是正常的。然而,D301次車卻沒能接收到前方D3115次車失去動力停車的信息,依然快速前進而導致追尾慘劇。記者感到困惑的是,D3115次車晚點半個多小時還沒到站,D301次晚點時間更長,出事地與溫州南站間的距離不過10公里左右,其間的信號傳遞就那麼難?即使是溫州的信號指揮系統或相關人員出了問題,杭州、上海、福州的運行指揮系統為什麼不能向D301次車司機傳遞前方有停車的信息?
事故發生後,比較多的說法是雷擊導致D3115次車通訊系統失靈。雷擊乃正常自然現象,難道我們的動車通信系統沒有應對雷擊的備用設施?即使備用設施也被雷擊摧毀,總還可以用手機聯繫。更何況還有鐵路系統的動態運行監控設施,列車因故障停運,應該有多個渠道發現,並有多個信息渠道通知其他正在同路段通行的列車採取安全應對措施。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應該通知而沒有通知,那就不是一句“雷擊導致”能夠推卸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