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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憲法草案」:皇帝的新衣? |
中評社訊╱題:自欺欺人之「台灣第二共和憲法草案」 作者:劉性仁(台灣),台灣聯合大學兼任講師、北京大學法律學院博士生
•民進黨拋出“第二共和憲法草案”意圖何在?
•為何說這個草案矛盾重重、自欺欺人?
•該憲法草案將帶來什麼樣的惡果?
由民進黨等台獨人士制訂所謂的「第二共和憲法草案」已出爐,雖然說通過的可能性不大,但扁政府一連串拋出新憲說,實有認真探究的必要。所謂的「第二共和憲法草案」其實就是凍結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以徹底達成切斷具有中國特色之國民政府憲法法統基礎。主張行台灣憲法者,美其名曰打著民主的旗號,為了符合現實台灣的需要,然事實上,此「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版本,在總綱未調整,關於「國號」、「國旗」及「領土範圍未變更的情況下」,「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究竟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呢?
「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的目的
依筆者來看,首先所謂的「新憲草案」,稱為「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但又簡稱為「台灣憲法」,這正意謂著去「中華民國憲法化」,而改弦更張為「台灣憲法」,其台獨的目的昭然若揭。其次,更值得玩味的是「新憲前言」,刻意將「中華民國主權與治權同一化及明確化」,此便是透過前言部分,來架空關於憲法本文關於領土的規定,這是一種憲法突破。再者,新憲刻意將國際法引入主權的規範中,其目的就是要突顯台灣問題國際化,以尋求法理台獨之合法性基礎。此外,新憲又引入公民投票制度,明顯就是要架空透過立法機關三讀通過之公投法之主權公投之限制,扁政府等人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要區別「台灣憲法」與「中華民國憲法」之不同處,以達成去中國化、法理台獨及一邊一國之終極台獨目的。
「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的謬誤
對於主張制新憲者一再聲稱「現行憲法」所面臨到諸多的困境,事實上這是意識型態認知的問題;倘若誠如主張制憲者所言,「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的作用是為了要調整機關,那麼,又為何要刻意突顯「台灣憲法」之名及新前言的說明。倘若誠如主張制憲者所言,制憲是務實,那麼明知不可行不可為,卻仍執意強調,這是選舉的務實,是務實地綁架台獨人士與欺騙台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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