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的矛盾
筆者萬萬不能茍同新憲純粹是內政需要的說法。新憲是無關統獨,但任誰都可以看出,扁政府正處心積慮在任期最後達成法理台獨的目的,為台獨做最後的一搏。筆者也萬萬不能同意「第二共和憲法」只是承先啟後。熟習憲法原理的人士都深知,當舊有憲法遭受新憲法的突破時,舊有憲法立刻失效,又何來承先之說?新憲就是新憲,有別於舊憲。扁政府也一再地對美國保證「台灣憲法」根本只是內政上的機關調整,無涉於主權變更,倘若如此,那麼扁政府為何不斷地強調新前言,再三反覆地說明主權與治權的同一化呢?
「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的出爐,要將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由直接選舉改成間接選舉,試問在人民嘗到直選的甜果實時,有可能又改回間接選舉嗎?一個由人民直選產生的當局領導人,有可能是一個類似英國之虛位者嗎?最高行政機關是國務院,在台灣只有行政院,難道民進黨已經設想好回歸大陸後國務院的憲政定位嗎?國會席次改成二百席,試問這又是如何計算,又如何和人民交待這種討價還價式的議席?種種跡象顯示,「第二共和憲法草案」根本就是不切實際與自欺欺人的幌子。
「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的虛幻
因此「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的出爐,帶來的是一場難以預料的風暴,扁政府一方面討好深綠台獨基本教義派,另一方面自我沉醉在「台灣憲法國父」的虛幻中,自我催眠台獨幻夢。「第二共和憲法草案」根本是大開民主倒車、意圖刺激台灣島內統獨對抗,有利於2007年底立委選舉與2008年大選著想。更嚴重的是「第二共和憲法草案」是要剝奪人民直選的權利,台灣人民難道會接受嗎?扁政府意圖重操公投綁大選之選舉不正當利益,這次改為新憲綁大選,殊不知人民已經慢慢看出扁政府這種巧詐的政治陽謀。
「第二共和憲法草案」違背憲政主義與道德之善
身為憲政主義的研究者,必須要徹底地落實憲政主義的精神,憲法不應該成為政治鬥爭的戰利品與犧牲品,更不應該成為少數人士遂行私欲的利用工具,主張「第二共和憲法」的人士們,刻意忽略對於「現行憲法」及「憲政體制」之正當性與權威性之尊重,而將憲法當成是政治鬥爭的工具。憲政主義是一種規範性的思想,是一種抑制政府專斷及濫權的工具,更是一種道德上的善,扁政府等主張新憲人士,竟然昧於此規範性與道德上的善,其行為實不足取。
小結:「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的傷害
總之,扁政府等主張「第二共和憲法」之台獨人士,正玩弄著美國的耐心與大陸的戒心,不斷以民主之名來行法理台獨主張,以落實一邊一國,不僅會給台灣帶來明顯而立即的傷害,更會令憲政主義無法落實,也令美方對於扁政府不斷地挑釁與破壞現狀大感不滿,主張「第二共和憲法」之台獨人士們,更愧對於違背主張維持兩岸和平穩定現狀之大多數台灣人民,台灣正被一群少數人士,為了不切實際及自欺欺人的台獨幻夢,一步步推向危險邊緣,這真是台灣的悲哀與悲情的歷史宿命。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7年4月號,總第1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