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正確處理工業結構升級與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關係。鑒於不少台商在大陸投資的企業屬於勞動密集型企業,因此,在工業結構升級的同時,有一個如何處理好與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關係和合理配置問題。不少台商擔心,由於大陸“十一五”規劃將長三角、珠三角列為產業升級換代地區,而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產生影響,大陸台資企業將面臨發展轉換的不確定狀態。這也提醒大陸,在產業升級換代的同時,也不要忽視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因為“使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發揮”乃是大陸“新型工業化”的五大要點之一。
三是利用台資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問題。目前大陸的國有企業改革正處在攻堅階段,台商對此十分關注,我在闡述東北地區發展戰略後,一些台商對東北國有企業改革十分關注,探求其中蘊藏的商機。根據大陸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的進程,下一步應選擇一批已完成公司化改制的企業,引進包括台商在內的戰略投資者,促進台資以倂購、參股或其他形式參與國企改組改造,某些企業也可以由台灣投資方控股。當然,在引導台資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中,要按照大陸有關政策和規定規範運作。
(四)兩岸服務業合作方面
從全球產業發展趨勢看,現代服務業是國際上跨國資本繼製造業轉移之後向發展中國家產業轉移的一個新領域。國際經驗表明,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間,服務業將進入高速增長時期,產業結構將從原來的以工業為主向工業和服務業並重發展。
大陸具有發展服務業的巨大潛力。2006年服務業增加值雖達82703億元,但佔GDP的比重只有39.5%,遠低於發達國家69.5%和發展中國家52.2%的平均水準。隨著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大陸吸收外商投資服務業的規模不斷擴大,2005年服務業吸收外商直接投資237.6億美元,佔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總量的比重達32.8%。可以判斷,現代服務業將是未來十年乃至更長期間大陸經濟發展的一個“亮點”。
鑒於台灣具有發展服務業的成功經驗,服務業民營化和外向度較高,全球競爭力較強,因此兩岸服務業合作具有堅實基礎。
從考察看,以下三個方面值得關注:
一是現代服務業中的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等)合作。在討論中,台商最關注的是金融業合作問題。他們認為,在當前台灣金融萎縮的背景下,這一合作不僅關乎金融業本身,而且關乎台灣經濟發展大局。有台商明確地說:“高科技方面,台商已經晚了。在金融業方面,我們不能再晚了”!
首先是銀行業的合作。鑒於台灣方面禁止台灣銀行業赴大陸投資,對此台商強烈要求台灣當局改弦易轍,把禁止銀行業赴大陸投資從有關目錄中刪除。這是問題的根本癥結所在。在台灣當局不開放金融的情況下,能否採取變通方式處理呢?具體操作,由民間組織——台灣銀行同業公會與大陸相關機構,就建立兩岸金融監管和貨幣清算機制等問題進行協商,研究在兩岸簽署金融合作備忘錄等方式下批准台灣銀行業在大陸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的途徑,這方面可以進行探索。對此,台商希望大陸銀行監管機構能夠“網開一面”。同時,關於台資銀行進入大陸問題,鑒於大陸外資銀行條例中對準入門檻有原則性規定,同時又靈活性地指出“另有其規定的按規定辦”,台商認為這暗含著某些優惠性考慮,但還不具體、不明確,希望能夠儘快頒佈具體辦法。台灣銀行參股大陸銀行機構,從實際操作面看,進入大陸城市商業銀行可能是一個可行的切入點。此外,也可以自然人身份在大陸申請新設民間金融組織。
其次是證券業的合作。此次研討中,台灣富邦金控、群益證券等證券機構參與討論。鑒於證券市場敏感度比較低,可以率先和儘快開放。比如,對於台灣資質好的證券機構,應該依照有關政策,允許其設立合營證券經營機構,從事有關證券業務;對於符合條件的在大陸的台資企業進入A股市場,應該予以支持;對於台灣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大陸高科技企業,也應該給予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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