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6月,二次討袁失敗以後,國民黨在東京召開了一次會議,準備通過新的黨章,計劃將國民黨改組為中華革命黨。孫中山痛感自民國成立以後,國民黨鬆鬆垮垮,黨員目無紀律。他認為革命的失敗完全是因為國民黨團結的戰鬥精神喪失殆盡了,必須重新改組國民黨,恢復高度集中統一的鐵血專制,重塑領袖即他本人的個人權威。在新的黨章中,黨員被分成了首義黨員、協助黨員、普通黨員,革命如果成功,相應的他們就會成為元勛公民、有功公民、先進公民。更重要的是,每個入黨的人都被要求在一份誓約上按指模,發誓“願犧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如有二心,甘受極刑”,看上去完全是秘密幫會幫規的翻版。
孫中山早年效法華盛頓“雖職有等差,而分皆平等”的決心,此時蕩然無存。一生忠實追隨孫中山的黃興憤怒了!這還是那個以平等、博愛、自由為旗幟的共和革命黨嗎?面對一個黨員和群眾竟然享有不同權利的黨,他嚴厲地質問道:這樣一個讓全黨效忠一個人的黨,把黨員分成三六九等的黨,這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黨?是古羅馬的貴族院嗎?這是專制主義!如果我們這樣做了,那我們和袁世凱還有什麼區別呢?!黃興這一“攻擊”黨的領袖的行為,遭到革命黨人眾聲譴責和孤立,黨內民意完全倒向孫中山一邊。
為什麼這種逆民主潮流的舉措,當時竟然還能夠得到大多數革命黨人認同乃至擁護?當時革命屢屢失敗,存亡危急之時,也許孫中山感覺到,民主不能成為一盤散沙,必須有一個堅強的領導核心,這個領導核心,孫中山囿於時代的局限,還沒有把它看成是一個集體,只是把他當成一個人,所以他要把權力收攏來,集中到一個人的手裡;非廢民主,乃時勢使然。而在黃興的眼中,這是與革命的初衷背道而馳的,民主與共和,是任何時候任何人都必須堅守的底線。這一點原則無存,不管兩人的個人感情有多深,他黃興都不答應!孫中山與黃興,在革命黨人中並稱“孫黃”,黃興數次在緊要關頭堅決力挺孫中山——“安危他日終須仗,甘苦來時要共嘗”,從孫中山贈給黃興的這幅對聯,也足見兩人感情之深,信任之篤。而這次黃興卻與孫中山發生了嚴重分歧,他拒絕加入孫中山改組後的中華革命黨。會議之後,他與李烈鈞出走美國去考察民主了。
孫、黃之爭,非為私情,實關公義。非常時期與偉大領袖,往往是民主的大敵,如果非常時期出現偉大領袖,那更是大敵的大敵。斯時斯際,民主價值是最脆弱的,民主最容易向權力輸誠,權力最會乘機把民主收編。華盛頓是美國的獨立英雄、精神偶像,但美國人民並沒有把他供奉上權力的神壇。在這塊土地上,不允許有政治神壇的立錐之地。美國人敬仰華盛頓,卻更相信民主制度的力量,對權力始終保持著警惕。他們信奉的是“人世間的一切權力都必須是有限的”,這是美國政治傳統中最核心的東西,出於對統治者先天的不信任,使他們必須給權力套上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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